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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少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8/06/01 1.4w 阅读 396 点赞

定府〔2018〕51号

定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少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政府决定:

李少艾同志任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继续挂职锻炼,时间一年),免去其定安县城乡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郭在时同志任定安县定安中学校长(聘用),试用期一年,聘用期三年;

符竞波同志任定安县定安中学副校长(聘用),试用期一年,聘用期三年;

免去司加栋同志定安县定安中学校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王国宪同志定安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