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2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我省工伤保险费率自2023年11月浮动至今届满两年,现我中心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开展2025年度的费率浮动工作。现将本辖区内参保的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工伤保险费浮动明细表第一类
2.工伤保险费浮动明细表第二类
3.工伤保险费浮动明细表第三类
4.工伤保险费浮动明细表第四类
5.工伤保险费浮动明细表第五类
6.工伤保险费浮动明细表第六类
7.工伤保险费浮动明细表第七类
8工伤保险费浮动明细表第八类
定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明细表第二类.xlsx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明细表第六类.xlsx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明细表第七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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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明细表第四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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