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琼府办[2009]31号、琼府[2010]6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申购家庭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家庭信息予以监督,如对此次公示家庭的申请资格有疑义,可通过来电、来访、邮寄的方式向县房产中心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请署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县房产中心会按有关规定对举报者身份予以保密。
定安县经济适用住房公示人员名单 | |||||||||
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现工作单位 | 年收入(元) | 家庭人口 | 家庭现住址 | 现住房面积(㎡) | 住房性质 | |
申请人 | 叶丽萍 | 本人 | 46002519******3329 | 定安县人民法院 | 30000 | 3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下坎东路14号 | 20 | 租借 |
申请家庭成员 | 符武云 | 配偶 | 46002519******0011 | 海口市琼山区大园专职消防救援站 | 48000 | ||||
符先滢 | 子女 | 46902720******4181 | 无 | 0 | |||||
公示时间:2025 年10月 17 日起至2025 年 10月26日止,公示期为10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采取书面或邮箱的形式向本单位反映。公示10天后如无异议的,将进入下一步审核。
单位联系电话: 0898-63837200,电子邮箱:dinganfangguanju@163.com
地址:定安县岳崧路政府第二办公区大楼323室
定安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