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 关于定安县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2025/12/29 1.1w 阅读 210 点赞

根据《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琼人社规〔202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遴选一批办学条件好、社会信誉度高、培训质量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接我县2026年职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社会公示

二、登记范围 

在海南省人社厅内注册备案,并具备合法办学资质并志愿为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城乡劳动者提供培训服务(项目制培训除外)的普通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三、申请单位应提交材料

(一)向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书面申请(包括单位介绍信)、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属于政府举办的公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政府及其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二)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本信息、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

(四)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教师情况一览表,以及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保证明等材料。

(五)申请培训专业(工种)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方法和形式、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

(六)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清单、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训操作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场地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实训设施设备佐证材料。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在近几年开展职业培训取得成效基础上,结合自身办学力量和实际,自行申报承接相应培训职业(工种)。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送至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就业管理室。培训机构遴选原则上一年一次,中途不再办理备案手续。

(二)评估、确定: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按“资料审核”的形式,对报备单位进行评估。确定遴选机构及培训职业(工种),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示:根据评估意见提出拟备案培训机构名单,通过定安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和“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示完成后确定最终名单。

(四)时间安排:遴选工作截止至2026年1月16日。

(五)地点: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3830021

五、日常监督管理

遴选的培训机构,须在许可专业范围内,依照同意开展的培训职业(工种),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中途需调整培训职业(工种)的,批准后方可实施。须在登记备案属地范围内开展培训,不得跨区域开展培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培训机构遴选资格:

1、办学许可证超过年检期限的;

2、当年度被书面警告两次以上的;

3、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4、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

6、按照文件规定应当取消遴选资格的其他情形。

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