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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迎接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方案的通知

2017/03/12 1.6w 阅读 114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迎接国家农村生活垃圾

治理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迎接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迎接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优化、美化农村环境,全力打造全域旅游生态示范县,根据海南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琼整治办〔2017〕1号)文件精神,做好迎接2017年5月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农村垃圾治理五年专项治理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为目标,按照干净、有序、见绿的基本要求和“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强化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遏制农村“脏乱差”现象,建设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静美定安、祥和家园”。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定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斌(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晓迪(县环城委主任)

成  员:岑运伟(县爱卫办主任)

        孙  武(县交通局局长)

        柯  敏(县商务局局长)

        韩玉芬(县教育局局长)

        莫宏雄(县水务局局长)

        莫小岗(县卫计委主任)

黄源亮(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明(县交警大队队长)

陈  瑶(定安工商局局长)

        叶敏群(定安公路分局局长)

        各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城委,办公室主任由王晓迪同志兼任。各镇、各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镇、村道路等基础设施。镇、村主次干道路面要保持硬化平整,行车道和人行道无坑洼破损、无黄土裸露、无杂草;绿化带整齐、养护良好,并定时进行修整。(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二)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镇、村主次干道的清扫和保洁要确保清扫干净,不留死角;人行道、绿化带和树头处无零散垃圾,垃圾转运、清运要及时、彻底,保洁到位。入村道路及环村道路整洁干净,可视范围内无垃圾积存;村前村后、树林、路边、池边无生活垃圾堆积,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丢弃物;农户住宅周围(房前屋后)不乱搭建,不乱堆放柴火和建筑材料,院内整洁干净,柴火杂物堆放整齐。(牵头单位:县环城委。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各镇政府)

(三)各镇环卫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屋等基础设施管理规范。各类垃圾运输车辆、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外观清洁、干净、完好无损;运输作业车辆等定点停放或化整为零,不能占用主次干道;科学设置垃圾桶投放点,方便周边群众投放垃圾,并及时清运桶装和袋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周围无乱堆放垃圾。(牵头单位:县环城委。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各镇政府)

(四)整治镇墟“八乱行为”。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大力宣传 “门前三包” 有关法规,督促镇墟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职责,查处和纠正临街商户在室外乱吊、乱挂、乱丢和早点、夜宵点倚门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对镇墟重点区域,包括农贸市场、卫生院、中小学校等进行整治,做到无零星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牵头单位:县环城委。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委、县交警大队、定安工商局、各镇政府)

(五)加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村道沿线两边保洁,可视范围内没有明显成片垃圾。加强车站、补票点、加油站内部和周边50米范围内的保洁,做到无零星垃圾,无污渍和异味。(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定安公路分局、县商务局、各镇政府)

(六)因地制宜建立我县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机制,落实农村“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及农户房前屋后、村前村后的保洁责任。制订卫生管理“村规民约”条例,明确村民责任义务,划定村民卫生管理责任区。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配套农村垃圾运输车辆和垃圾桶等设施设备,全面配备农村卫生保洁员,加强农村入村主次干道、环村路、公共部位清扫保洁等日常管理,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牵头单位:县环城委。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各镇政府)

(七)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全面清理农村湖泊、池塘、河道、水库、沟渠等水体垃圾、污物,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5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2017年底全县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低于10%。(牵头单位:县环城委。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镇政府)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收集、集中投放的生活习惯,村民自觉有序堆放垃圾和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发挥村“两委”干部、党员、妇女学生等各类人群的积极作用,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监督、激励制度,彻底扭转“政府干、群众看”局面,形成人人参与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环城委、县爱卫办、各镇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工作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单位要积极、主动联系各包点镇村,解决包点镇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形成舆论氛围,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目标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共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到位。各镇、各单位要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为城乡环境的全面改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落实责任”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督导,强化结果应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城委)牵头相关部门,从3月份开始对各镇进行督导,实行“五个一”动态监督机制,坚持每天发一条监督短信,每个星期曝光两个“脏乱差”典型,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对未及时整改的,将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省驻县有关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