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 定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拟纳入定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2025/10/15 1.8w 阅读 206 点赞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零售药店定点管理规程》(琼医保〔2022〕15号)和《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3〕228号)规定,经药店申请、我中心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现场评估,符合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拟纳入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拨打电话:0898-63830616。

联系地址:定安县定城镇第二行政办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附件1:定安县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单位

定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

附件:定安县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单位(大参林龙门分店).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