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定安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规划(2018—2020)》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安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规划(2018—2020)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规划
(2018—2020)实施方案
《定安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规划(2018-2020)》(以下简称《规划》)于2018年3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为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确保《规划》各项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
在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管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县交通、交管、旅游、民政、教育、卫计、文体、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定安公路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及建设改造工作;景区景点、宾馆酒店、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以及政务中心、广场等公益类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做好相应建设改造工作。
(二)坚持规范新建与改造现有并重的原则
加强新建重要公共设施或场所、道路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范化工作,按照《规划》技术要求进行设计,避免出现 “先建设、后改造”等问题,做到不欠“新账”,同时集中力量对现有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做到偿还“旧账”。
(三)坚持遵循《规划》的原则
《规划》是我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顶层设计的纲领性文件,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划》各项要求,不可随意更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变化或实施条件限制等因素需要调整原有设计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县质监局申请,由县质监局会同规划编制单位共同确定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调整原有设计。
(四)坚持标准化的原则
《规划》落实是一项复杂、系统的技术性工程,各类技术标准是《规划》落实的核心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应与专业技术机构做好《规划》的技术衔接。
二、工作任务
(一)按进度要求落实《规划》各项建设任务
第一阶段:培训与导向系统设计。
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规划》涉及的职能部门及经营单位开展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根据《规划》确定的设计方法和原则,制定导向系统具体设计方案。《规划》所列的学校、旅游导向系统的设计由县教育局和县旅游委分别负责。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文化馆导向系统的设计由县文体局负责。其他部门相对应负责各自所管辖的公共场所导向系统的设计。(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第二阶段: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
道路上设置的《旅游景区(点)指引导向子系统》由县旅游委负责标准化建设改造。《规划》所列道路的其他导向子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按附件1《交通类导向子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分解表》,由县交通局、定安公路分局、县交管大队和县旅游委根据《规划》“图则”在专业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持下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附件2《公益类公共场所导向子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分解表》所列公共场所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由各实施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详见附件1、2)
《规划》所列经营类公共场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由各经营单位负责,专业技术机构负责技术指导和建设改造方案审查。(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与验收
各职能部门全面梳理上阶段建设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对没有完成的单位进行督办或催办,对于拒绝配合建设改造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可依据《海南省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建设改造工作的完成进度,分期分批适时组织验收。经营类公共场所的验收工作由相关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材料报送县质监局,验收程序可按《海南省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执行。道路交通和公益类公共场所的验收工作在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县质监局牵头实施。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改造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完成情况向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考核验收。(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二)为《规划》落实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1.对《规划》中“图则”部分的标志进行深化设计。根据《规划》提供的版面信息,将“图则”中的标志面板转化成可供各建设单位使用的工程图(CAD格式),统一全县交通指引类标志版面设计体系,避免出现信息凌乱、版面多样的问题。
2.重点加强《规划》中“建设规划”部分的落实工作。“建设规划”是《规划》中技术性很强的部分,考虑到我县各公共场所的实际情况,遵循“政府主导,单位参与”的总体思路,通过强化对各单位的现场技术指导、编制技术指导书、落实具体设计方案的技术性审查、提供在线技术咨询等具体举措,将“建设规划”落到实处,技术服务费用统一由县财政局承担。
三、建设资金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改造资金采取政府财政支持和经营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公益类公共场所、道路交通项目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改造和新建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各单位提前做好资金需求预算并按程序申请。经营类公共场所(如景区、宾馆等)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改造和新建项目资金原则上自行筹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由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监局)负责,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根据财力状况,必要时对经营类公共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改造给予适当补助。
(三)发挥各方合力
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县内外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城市规划等专业技术机构和技术专家的作用,组织县内外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领域相关技术力量,协助开展建设改造工作。
(四)建立跟踪机制
各监管部门应及时掌握建设改造进度信息,对纳入监管范围的经营单位,按进度要求进行跟踪。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改造任务有困难的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应予以重点催办。各职能部门承担的建设改造任务进度由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跟踪和催办。
(五)实行目标考核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由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各单位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1.交通类导向子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分解表
2.公益类公共场所导向子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分解表
3.各经营单位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改造任务分解表
4. 定安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规划(2018-2020)
附件1
交通类导向子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分解表
类别 | 标志形式 | 道路名称及区间 | 标志 类型 | 数量(个) | 合计 数量 | 实施部门 | 完成 时限 | |
镇及重点地区指引导向子系统 | 悬臂式标志 | G223海榆东线路段(黄竹互通-北昌村) | B | 2 | 2 | 定安公路分局 | 2019年5月底前 | |
X230路段(新竹镇-富文镇) | C | 2 | 4 | 县交通局 | 2019年5月底前 | |||
X231路段(坡寨-龙门镇) | B | 2 | ||||||
X221路段(黄竹镇-定城镇) | B | 6 | 97 | 定安公路分局 | 2019年5月底前 | |||
G224海榆中线路段(新序-南多岭) | B | 6 | ||||||
S202路段(大路村-卜曾村) | B | 17 | ||||||
S214路段(定城镇-龙门镇) | B | 12 | ||||||
S301路段(龙河镇-大出头村) | B | 7 | ||||||
X225路段(龙门镇-岭口镇) | C | 2 | ||||||
X229路段(翰林镇-中瑞) | C | 1 | ||||||
S302路段(甘蔗坡-黄竹互通) | B | 15 | ||||||
X214路段(富文镇-S213) | C | 2 | ||||||
S214路段(S213-Y152) | B | 10 | ||||||
C | 6 | |||||||
D | 2 | |||||||
E | 1 | |||||||
X227路段(定城镇-S302) | B | 4 | ||||||
C | 6 | |||||||
城区道路路径指引导向子系统 | 悬臂式标志 | H1路段(见龙大道) | B | 20 | 187 | 县交管大队 | 2019年5月底前 | |
H2路段(环城南路) | B | 23 | ||||||
H3路段(环城北路-见龙北一街) | B | 4 | ||||||
C | 1 | |||||||
D | 1 | |||||||
H4路段(塔北路) | B | 11 | ||||||
H5路段(塔南路) | B | 11 | ||||||
H6路段(栖凤路) | B | 8 | ||||||
H7路段(沿江西路-沿江中路-沿江东路-人民中西横路-南珠路) | C | 9 | ||||||
H8路段(经贸路-文体路-回龙路) | B | 12 | ||||||
Z1路段(兴安大道-进士路) | B | 16 | ||||||
Z2路段(富民大道) | B | 11 | ||||||
Z3路段(岳崧路-弘诲路) | B | 16 | ||||||
D | 1 | |||||||
Z4路段(映斗路) | B | 6 | ||||||
Z5路段(文明路-和平北路-和平南路) | B | 12 | ||||||
Z6路段(白蒙路-沿江二路) | B | 12 | ||||||
Z7路段(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 | B | 13 | ||||||
地理信息定位子系统 | 双柱式 | 进出定安及县内连通10镇的国道、省道和县道和乡道(不含街地名标志) | / | 66 | 66 | 定安公路分局 | 2019年5月底前 | |
旅游景区(点)指引导向子系统 | 悬臂式 | 辖区内道路 | A型单面(按单面标志总数50%分配) | 26 | 63 | 县旅游委 | 2019年5月底前 | |
B型单面(按单面标志总数50%分配) | 27 | |||||||
B型双面 | 10 | |||||||
合计 | 419 | 419 | ||||||
附件2
公益类公共场所导向子系统标准化建设改造
任务分解表
场所名称 | 实施部门 | 完成时限 |
定安县人民医院、定安县中医院 | 县卫计委 | 2019年5月底前 |
沿江公园、丹桂公园 | 县综合执法局 | 2019年5月底前 |
定安宣传文化中心(含博物馆、图书馆)、灯光球场 | 县文体局 | 2019年5月底前 |
定安县委县政府 | 县交管大队 | 2019年5月底前 |
定安中学、县第一小学、县实验中学、海南省工业学校、思源学校 | 县教育局 | 2019年5月底前 |
附件3
各经营类单位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任务分解表
公共场所类别 | 公共场所名称 | 建设部门 | 监督管理部门 | 验收 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旅游景区(点) | 文笔峰盘古文化旅游区、海南热带飞禽世界、万嘉热带植物园、母瑞山红色旅游区、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久温塘冷泉、亚洲榕树王、张岳崧故居、定安古城、包蜜园国家农庄、黄竹乡村理想、彩虹农场 | 经营 单位 | 县旅 游委 | 县旅 游委 | 2019年 7月底前 | |
宾馆酒店 | 定安春阳假日酒店、定安定城华达宾馆、南丽湖水庄 | 经营 单位 | ||||
超市 | 天安购物广场、百盛超市 | 经营 单位 | 县商 务局 | 县商 务局 | 2019年 7月底前 | 大型超市 |
摊位式 市场 | 和安农贸市场、塔岭农贸市场、定安天九美食文化广场 | 经营 单位 | ||||
家私家电卖场 | 佰家汇家具批发采购中心 | 经营 单位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综合执法局 | 2019年 7月底前 | |
停车场、停车楼、封闭停车场 | 天安购物广场地下停车场 | 经营 单位 | 县交管大队 | 县交管大队 | 2019年 7月底前 | |
慢行道 | 百里百村、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 | 县旅游委 | 县旅 游委 | 县旅 游委 | 2019年 7月底前 | |
汽车客运站 | 定安汽车站 | 经营 单位 | 县交 通局 | 县交 通局 | 2019年 7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