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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 定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5/09/01 1.6k 阅读 497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鸡岭分公司,海南农垦母瑞山农场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2025〕39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在我县行政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 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2025年、2026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培训、物资准备及发放,开展单位清查等;2027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汇总和评估发布等阶段;2028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

二、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定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协同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其中,普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等方面的事项,由县林业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畜牧生产等方面的事项,由县畜牧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渔业生产等方面的事项,由县农科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方面的事项,由县公安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方面的事项,由县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数字地图绘制、农业土地等方面的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供水工程等方面的事项,由县水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广电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表彰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司法行政系统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业经营户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县司法局负责和协调;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鸡岭分公司、海南农垦母瑞山农场有限公司配合地方做好农垦农场、农垦所属企业单位的普查协调工作。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落实普查人员

要高度重视普查员的选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普查经费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管理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财政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充分考虑普查信息化应用需求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的重要性,足额核定普查经费,特别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贴,不得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要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最大化发挥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

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严格执行普查数据质量相关要求,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丰富方法手段

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广泛宣传动员

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定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定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韩海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孟群英 县统计局局长

徐  侨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雄硕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文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张文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符正权县委农办副主任

林书达 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王  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吴高林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陈  锋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银  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德才 县司法局副局长

邓智飞 县民政局副局长

蔡于招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  慧 县统计局副局长

赵艳侠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麦晶华 县林业中心副主任

王志维 县畜牧中心副主任

王德玉县农科中心副主任

符光虎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

鸡岭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维亮 海南农垦母瑞山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李慧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