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府办〔2017〕34号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
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定安黑猪特色产业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琼财建〔2016〕59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加快推进适度规模标准化生态养殖和联户小区养殖,促进定安黑猪生产方式转变。以适度规模养殖基地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科技创新为动力,市场为导向,促进定安黑猪产业升级,保障优质特色畜产品供给,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二、计划目标
本项目投入奖励资金118万元,计划扶持适度定安黑猪养殖户40户,新建猪舍7867㎡,每年新增出栏定安黑猪8000头。
三、建设内容
新建猪舍7867㎡。
四、扶持对象
本项目主要扶持定安猪原种养殖和改良繁殖推广的合作社和规模养殖户,具体要求是:
1、规模场年出栏1000头以上,养殖大户年出栏200头以上;
2、养殖场地建设要体现生态、环保特色,并达到无公害生产要求;
3、要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实行“猪—果”、“猪—鱼”、“猪—林”结合等。
五、资金安排
定安县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表
|
镇 名 |
建设内容 |
投资金额 |
补贴金额 |
备注 |
|
定城镇 |
新建猪舍1250㎡。 |
56.25 |
18.75 |
扶持7户。 |
|
新竹镇 |
新建猪舍3850㎡。 |
173.25 |
57.75 |
扶持19户。 |
|
龙湖镇 |
新建猪舍850㎡。 |
38.25 |
12.75 |
扶持4户。 |
|
雷鸣镇 |
新建猪舍300㎡。 |
13.5 |
4.5 |
扶持2户。 |
|
黄竹镇 |
新建猪舍217㎡。 |
9.75 |
3.25 |
扶持1户。 |
|
龙门镇 |
新建猪舍200㎡。 |
9 |
3 |
扶持1户。 |
|
龙河镇 |
新建猪舍200㎡。 |
9 |
3 |
扶持1户。 |
|
岭口镇 |
新建猪舍400㎡。 |
18 |
6 |
扶持2户。 |
|
翰林镇 |
新建猪舍400㎡。 |
18 |
6 |
扶持2户。 |
|
富文镇 |
新建猪舍200㎡。 |
9 |
3 |
扶持1户。 |
|
合计 |
新建猪舍7867㎡。 |
354 |
118 |
扶持40户。 |
具体扶持单位及建设地址,由县畜牧兽医局依据本项目建设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六、补贴标准、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补贴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补贴的有关规定,按照补贴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不高于1∶0.5的比例进行补贴,猪舍补贴标准为150元/㎡。
(二)补贴程序:县畜牧兽医局按本实施方案对建设完成的栏舍组织验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财政资金报账要求办理报账手续,并将补贴资金由国库账户直接拨付给农户或合作社账户。
(三)补贴方式: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补贴。
(四)时间要求: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并拨付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黑猪产业发展的实际和农民增收的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点,根据扶持对象的三个条件选准扶持对象。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理项目资金报账手续,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对农民增收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逐步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定安猪原种保护和杂交改良系列推广体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形成由农户、合作社和科技部门组成的定安黑猪品种保护、选育、繁殖推广和生产互相联结的生产合作体系,建立起合作社或农户与运销企业实行订单生产的合作机制。
(三)加大技术推广和指导力度,提高产品竞争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定安黑猪品种深化改良步伐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定安黑猪产品质量和生产性能,完善立体生态养殖方式,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切实做到生产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