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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创新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11/30 1.2w 阅读 223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融创新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定安县金融创新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金融创新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扶贫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 号)和《中共定安县委 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定发〔2016〕5号)等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创新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支持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准确把握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略,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完善金融基础服务,坚持精准支持与整体带动结合,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协调,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统筹,全力支持全县贫困乡村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总体目标

通过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县域金融精准扶贫支持力度明显加大,贫困乡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人口运用金融发展自身能力明显提高,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获得便捷的信贷资金支持,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确保定安县现行指标下农村18689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6737名脱贫户巩固提高,18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推进全部脱贫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工作部署为导向,以精准帮扶为出发点,找准扶持对象,明确责任,落实精准扶贫措施,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和“怎么扶”问题。

2、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立足开发式精准扶贫,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突出金融扶贫的“造血”功能,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乡村倾斜。

3、坚持突出重点原则。加强与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定安县特色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

4、坚持统筹协调原则。加强与县财政、发改、扶贫等相关部门在政策资源、信息共享,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形成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合力。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一)精准对接贫困乡村的发展规划,夯实金融支持的基础。县辖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涉农机构要加强与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我县贫困村、贫困户资金需求情况,认真梳理金融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把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时间进度等信息。要积极对接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包括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劳动技能、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和金融需求等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为金融精准支持脱贫攻坚夯实基础。

(二)精准对接贫困人口金融服务需求,建立贷款审批“快车道”。

1、实施信贷倾斜,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助推我县产业扶贫快速启动。县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对全县有劳动力、有贷款意愿、有良好信用、有产业发展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充足的贷款支持。优先筛选一批有脱贫意愿、有产业项目,诚实守信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扶持。通过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一本通”、邮政储蓄银行“惠农易贷”、农业银行的“惠农通”、合丰村镇银行“五户联保”等信贷品种,灵活确定贷款期限,提高贷款额度,适当调低审贷门槛,快速注入信贷资金,将资金重点投向种植槟榔、蘑菇、胡椒、橡胶、反季节瓜菜、花卉、热带水果等农作物,养殖定安黑猪、山羊、新竹鹅、鹦鹉鸭、罗非鱼等特色产品。确实解决我县实施产业扶贫资金不足的困难,形成我县产业扶贫规模效应。

2、适时跟进我县贫困户危房改造和农村居民光伏产业建设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解决配套扶持资金。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优化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手续,高效快捷办理审批,对合规贷款要保证2天内完成审批,并实行“零”手续费的优惠政策。

3、实行贫困户参股入社,并给予利率优惠。对无抵押、无劳力、无技能的“三无”贫困户,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基地等平台为载体,吸纳贫困户以家庭承包地、劳动力、扶贫专项资金、信贷资金等方式参股入社,使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形成联结体。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基地等合作平台注入信贷资金,并给予贷款利率少上浮或不上浮执行基准利率的政策优惠,以减轻企业和贫困户的负担。

4、追加县财政专项贴息担保资金,撬动扶贫信贷资金放大效应。定安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应加强与县财政局、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合作,申请追加财政专项贴息担保资金,增强担保实力,借以撬动金融扶贫信贷资金5到8倍的放大效应。

(三)精准对接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需求,夯实贫困乡村经济发展基础。县域各家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对接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生态环境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信贷资金投入。

三、着力推进贫困乡村普惠金融发展

(一)大力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县域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向乡村延伸服务,大力推广银行卡、电子账户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增加ATM 机、POS 机、转账电话等自助机具在贫困地区的布放,积极推进金融IC 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在贫困乡村的应用。拓展定安县农村金融服务站服务功能,支持贫困居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小额取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

(二)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有效联动。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机构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贫困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强化信用信息评定结果运用,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户小额信贷有效结合。对诚信主体在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倾斜优惠,对失信主体给予相应限制,提高贫困乡村各类主体的信用意识。

(三)重视金融知识普及,加强贫困乡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人行定安支行要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在贫困乡村开展反假币、防金融诈骗、自助机具使用、信贷产品、理财等金融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重视贫困乡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贫困乡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大力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县域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县域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完善信贷管理,对贫困地区信贷规模、审批权限、考核机制等给予倾斜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丰村镇银行要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简化贷款手续,优化贷款程序,千方百计为贫困户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五、构建有力的工作机制

(一)搭建金融扶贫合作平台。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县人行定安支行牵头,各金融机构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贫困户广泛参与的金融扶贫合作平台。定期召开金融支持脱贫工作会议,加强信息沟通,研究和解决扶贫工作中的难点与热点问题,确保金融扶贫通道畅通。

(二)完善精准统计,强化监测机制。运用人民银行已运行的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完善涵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效果、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利率和基础金融服务信息的监测体系,及时动态跟踪监测全县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县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工作要求,按季、按月和不定期报送特色产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贷款报表及统计台账。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县域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通过营业网点,大力开展金融服务政策宣传,增强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对金融精准扶贫政策的了解和运用。及时总结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形成各方关注、多方参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