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
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定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和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的函》(琼环函[2015]164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问题分析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5年度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根据县环境监测部门监测结果显示,我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0.03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0.00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0.013毫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与2014年比较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二)大气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1、制订《定安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府[2014]7号),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制定《细则》印发给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提出到2017年底,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年度优良天数达95%以上,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基准年)下降5%以上的目标。
2、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县机动车辆约9446辆 (不包括摩托车、三轮车),在县政务中心设定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点统一办理,累计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识6738个,累计发放率达71%。积极推进尾气检测机构建设,配合定安和友汇发、定安明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两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建立机动车检测系统,目前,这两家检测机构已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2015年机动车尾气检测合计3547辆。
(三)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1、传统型槟榔熏烤整治改造有待加强。目前,我县槟榔改造生产线炉513个,标准炉172个,(新改造加工能力相当于5407个土炉加工能力)占全县槟榔加工能力80%,但还存在部分家庭作坊型槟榔熏烤还未完成改造。
2、继续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我县城市大气主要污染源之一,尚需加大力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的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淘汰完成1307辆黄标车任务。
二、年度目标
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确保实现以下目标:我县2016年度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基准年)下降5%以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下达的总量指标以内 ;2016年完成696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积极淘汰燃煤小锅炉,2016年累计淘汰率50%。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严格执行准入标准,控制燃煤锅炉。原则上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其他区域逐步推进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小煤锅炉,严格执行《定安县定城镇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定府办[2014]26号)的要求,在烟尘控制区内新建的工业企业,不得使用以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燃料的锅炉;禁止销售和使用灰份高于20%、硫份高于1.5%、热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的劣质煤炭和含硫率高于4%的石油焦;鼓励我县燃煤小锅炉使用清洁能源代替,2016年度完成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改任务,累计淘汰50%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责任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县质监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环城委、各镇政府)
2、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房屋建筑、拆除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从设计、建设到运行整个过程中纳入低碳节约的理念,充分利用当地环境,减少对原地形、植被的改变,采用环保材料,增加草地、林地面积,增强植被消除扬尘能力。将全封闭围挡、堆土覆盖、洒水压尘、料场密闭、道路裸地硬化等扬尘控制措施纳入建筑施工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干旱季节强化道路洒水降尘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环城委)
3、移动源污染防治。一是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县城区主、次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二是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完成696辆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任务,按照《定安县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工作方案》要求,落实配套补助资金,做好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工作。三是加强黄标车及老旧车限行区域监督管理,交警部门加强道路执法检查,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辆,力争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四是继续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争取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提高到80%,加大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机动车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县环城委,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4、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各镇实际情况,重点加强对槟榔熏烤等小型工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一是县农业局牵头制定定安县2016年度槟榔熏烤小炉灶清理专项行动计划,并组织工科、环保等部门推进我县槟榔熏烤小炉灶清理工作;二是县农业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制定我县槟榔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槟榔加工业科学规范发展;三是县环城委牵头组织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整治群众投诉强烈的路边、镇墟周边等敏感地区槟榔黑果加工点;四是县农业、工科等部门积极扶持大型槟榔熏烤加工企业的建设,通过工艺改进和污染防治等途径解决槟榔熏烤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城委、县财政局、各镇政府)
5、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煤气、电等清洁能源,严格限制城区露天烧烤。2016年建成区内80%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推广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县环城委、县商务局、各镇政府)
6、工业企业及矿山烟粉尘治理。不断加强我县各堆场、矿山企业监督管理,督促各企业在生产过程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增加覆盖等管理措施,减少工业企业及矿山烟粉尘排放。(责任单位:县国土局;配合单位:县环城委、县工信和科技局、各镇政府)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执行准入标准,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一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要求,组织清理违规在建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二是以打造塔岭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园区建设。落实好园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塔岭工业园区产业目录及项目库,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积极推进塔岭新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生态工业,促进塔岭新区的产业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责任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
(三)推行清洁生产,鼓励节能降耗
按照海南省“十二五”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根据环境保护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制药、橡胶等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督促重点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要求,确保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加快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等工作,确保清洁生产审核质量。(责任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县环城委;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各镇政府)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概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填报《绿色建筑节能评估审查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以能源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为中心,积极支持绿色能源发展,提高我县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实现定安“绿色崛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县环城委)
(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逐步消除结构污染
加强对塔岭新区开发和工业企业发展布局的引导。逐步将大气PM2.5、O3、CO2纳入对区域空气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建设项目的环评指标,提高“高碳”产业准入门槛,严格实行新增项目低碳化,使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与节能指标、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工信和科技局、县环城委、县建设局)
(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大气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使我县大气自动站监测数据按时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网站发布。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机动车管理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环城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各镇政府)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深入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组织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方案、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环城委;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七)建立监测预警预报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要求,组织《定安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会商机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过程的趋势分析,加强会商研判,提高监测预警预报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预报信息。(责任单位:县环城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气象局)
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
2016年我县重点工程项目:槟榔加工业的整治工作、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能力建设、推进淘汰燃煤锅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推进我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符 策(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庆荣(县环城委主任)
成 员:王 亮(县发改委主任)
岑选师(县财政局局长)
颜文昭(县住建局局长)
王三觉(县国土局局长)
薛 冬(县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杨文锋(县农业局局长)
柯 敏(县商务局局长)
钟起海(县气象局局长)
张文彬(县质监局局长)
黄冠慈(县食药监局局长)
杜 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 烽(县交警大队长)
各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城委,由吴英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日常事务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职人员。
(二)明确责任、分解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责确定的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2016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城委),由县环城委汇总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三)资金投入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推进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和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以及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财政补贴。
(四)政策保障
根据我省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淘汰的财政补贴政策,按照《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要求,落实配套补助资金,保障机动车淘汰进度,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696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
(五)责任追究
建设考核责任机制,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对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评价考核。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
附表: 1、2016年度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项目清单
2、2016年度定安县燃煤小锅炉整改清单
附表1:
2016年度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项目清单
|
市(县) |
2016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
定安县 |
696辆 |
县交警大队 |
县公安局、县环城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
2016年12月底 |
附表2:
2016年度定安县燃煤小锅炉整改清单
|
序号 |
使用单位 |
使用单位地址 |
锅炉用途 |
锅炉规模(蒸吨/小时) |
锅炉燃料种类 |
责任单位 |
整改措施及任务 |
|
1 |
屯昌县华柏槟榔加工专业合作社(定安龙河峰顺槟榔合作社) |
龙河镇南勋村 |
生产 |
0.5 |
煤 |
县质监局、县工信和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环城委等单位配合 |
一是采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二是采取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燃煤小锅炉等措施。2016年度完成50%燃煤小锅炉整改任务 |
|
2 |
海南省定安岭口三顺槟榔初加工厂 |
定安县岭口镇岭腰村委会岭腰市园 |
生产 |
2 |
煤 |
||
|
3 |
海南省定安岭口三顺槟榔初加工厂 |
定安县岭口镇岭腰村委会岭腰市园 |
生产 |
4 |
煤 |
||
|
4 |
海南省定安翰林兴盛槟榔青果收购站 |
定安县翰林镇沐塘村委公业村三口塘坡 |
生产 |
2 |
煤 |
||
|
5 |
定安翰林启丰槟榔青果收购站 |
定安县翰林镇翰林村委会草坡村黄加坡园 |
生产 |
2 |
煤 |
||
|
6 |
定安岭口云涛槟榔收购站 |
岭口镇东风坡村 |
生产 |
2 |
煤 |
||
|
7 |
莫家焦 |
岭口镇岭腰村委会 |
生产 |
2 |
煤 |
县质监局、县工信和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环城委等单位配合 |
一是采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二是采取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燃煤小锅炉等措施。2016年度完成50%燃煤小锅炉整改任务 |
|
8 |
张芳贤 |
岭口镇水尾田村 |
生产 |
2 |
煤 |
||
|
9 |
定安岭口道道顺槟榔专业合作社 |
定安县岭口镇东风坡村 |
生产 |
4 |
煤 |
||
|
10 |
定安龙河通顺槟榔收购点 |
定安县龙河镇旧村村委会下朗村谢先生13876121660 |
生产 |
0.5 |
煤 |
||
|
11 |
定安定城莫氏环保砖厂 |
定城镇杨迈村 |
生产 |
4 |
煤 |
||
|
12 |
定安顺祥农村合作社 |
岭口镇东风坡村跟湖南老板合资 |
生产 |
4 |
煤 |
||
|
13 |
郑家淦 |
龙河镇 |
生产 |
4 |
煤 |
||
|
14 |
定安德吉富养猪专业合作社 |
南海农场四区十队龙舌村 |
生产 |
0.5 |
煤 |
||
|
15 |
定安县龙河程范蕊槟榔种植专业合作社 |
定安县龙河镇旧村村委会深掘村 |
生产 |
1 |
煤 |
||
|
16 |
定安县龙河振发槟榔种植专业社 |
定安县龙河镇平塘村委会美玉村 |
生产 |
1 |
煤 |
||
|
17 |
海南荣信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雷鸣镇南九村 |
生产 |
1.6 |
煤 |
||
|
18 |
定安龙湘槟榔加工厂 |
岭口镇 |
生产 |
4 |
煤 |
||
|
19 |
顺峰槟榔加工厂 |
岭口镇岭腰村委会 |
生产 |
2 |
煤 |
||
|
20 |
定安县岭口镇汇龙槟榔专业合作社 |
岭口镇 |
生产 |
2 |
煤 |
||
|
21 |
定安县岭口镇汇龙槟榔专业合作社 |
岭口镇 |
生产 |
2 |
煤 |
||
|
22 |
定安县岭口镇汇龙槟榔专业合作社 |
岭口镇 |
生产 |
2 |
煤 |
||
|
23 |
定安新胜实业有限公司 |
金鸡岭路2公里处 |
生产 |
10 |
煤 |
||
|
24 |
定安新胜实业有限公司 |
金鸡岭路2公里处 |
生产 |
6 |
煤 |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省驻县有关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