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木水电站全体持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及定安县木水电站(以下简称木水电站)拟改制工作需要,现就股权确认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事由
木水电站拟由联营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查阅历史资料,现有部分自筹资金持股人和持股情况无法确认。为维护全体持股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改制工作,现发布本公告。
二、确认对象
持有木水电站股权但尚未办理确认手续的持股人。
三、确认方式
请持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5年9月3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办理股权确认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原始出资凭证(如出资证明书、收据等);
3.其他能证明持股关系的材料。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定安县木水电站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博生13876033565。
五、注意事项
1.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其持股情况将依据现有档案资料进行认定;经核查仍无法确认持股人身份或持股数额的,相关股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定安县木水电站改制实施方案》规定处理,木水电站不再单独通知,相关权益主张将不再受理。
2.办理股权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诈骗。
3.本公告通过法定及必要渠道发布,包括:在海南日报、定安县人民政府网、木水电站企业生活区、厂区公告栏发布。
特此公告
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