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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聘定安县农村道路客运运价率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的公告

2025/11/24 7.6k 阅读 398 点赞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聘定安县农村道路客运运价率价格调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22〕4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公开选聘开展定安县农村道路客运运价率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单位,从报名单位中综合考虑企业资质、业绩、工作经验、信誉评价和后期服务等择优最终确定,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报名。

    一、委托单位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工作内容

    定安县农村道路客运运价率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力:1.在民政、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部门正式注册的具有风险评估业务范围、资质的单位;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具有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具备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编制评估报告的相应专业力量;4.已通过稳评办备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三)报名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诚信记录;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诚信记录,委托代理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资料、重大政策及重大事项风险评估业绩、稳评办出具可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备案文件(复印件)等材料;

    (四)本项目报价函(详细列明各项费用开支、计价方式及依据);

    (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截止时间前)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七)参选机构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报名地点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2号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3办公室。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曾议莹联系电话:0898-63808097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