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海南省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海南省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海南省南渡江流域,行政区划涉及海口市、定安县、澄迈县。
(三)工程任务:通过实施堤防、护岸、疏浚、闸站等重点防洪工程措施,以及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等非工程措施,补齐流域防洪短板弱项,确保定安县、澄迈县、海口市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南渡江流域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
(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堤防,提标加固堤防,新建护岸,新建防汛路,河道疏浚,新建、改建挡洪闸,新建排涝闸站,其中新建堤防65.07km,提标加固堤防60.60km,新建护岸12.64km,新建防汛路12.10km,疏浚河长6.95km,新建挡洪闸18座,改建挡洪闸7座,新建排涝闸站3座。
本工程匡算总投资为73.12亿元,工程总工期为39个月。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0楼
(三)联系人:许勇顺
(四)联系电话:0898-66110100
(五)邮箱:412009061@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一)环评单位名称: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三)联系人:刘铭雪
(四)联系电话:0371-66023172
(五)邮箱:87012060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海南省南渡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您留下个人真实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