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水务局
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序号51)
整改措施 | 开展问题整治。根据整治方案开展排洪渠(臭水沟)的治理,加强对物业小区内部及工业企业错接、混接管网整改,改善排洪渠水质,解决恶臭问题。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底前 |
整改措施类型 | 专项整治措施类 |
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主体单位:定安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98-63833853 |
整改完成情况及 工作成效 | 已组织公共事业公司,结合定安县城区排水管网提升修复项目,对标整改方案的整改任务,一是对百家汇家具批发采购中心、公园家小区、荣仁福苑、阳光椰风苑小区开展整改工作,存在错接混接管道开展改造。二是开展富民大道9家企业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未发现存在污水汇入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排洪渠(臭水沟)无污水溢流。 |
验收意见 | 依照《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相关销号规程,我县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核查验收,认定相关措施已实施,已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