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2016年春节期间道路交通
安全及疏导服务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安县2016年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及疏导服务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将认真贯彻落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2016年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及
疏导服务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2016年春节期间建立健全高速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2016年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全县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长效机制,成立指挥部。
总指挥:陈 亮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王其灿 县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孙 武 县交通局局长
洪直锋 县安监局局长
徐 吉 县旅游委主任
陈新强 县卫生局副局长、县人民医院党组书记
吴 烽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潘在河 团县委书记
徐广兵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吴 波 县应急办主任
司 玉 县新闻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吴烽同志兼任。县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行政一把手担任。
二、职责分工
在本预案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制。
应急指挥部:负责高速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调动有关部门实施联合处置、救援;及时掌握高速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动态,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随时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提前预警,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高速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发生时,发挥指挥、协调作用。
县公安局: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者、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组织有关专家参加事故处置,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倒查,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县交通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道路的抢险抢修等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供运输车辆,输运人员及物资等工作。
县旅游委:负责组织相关旅游企业及值班人员为滞留旅客提供导游导览、信息服务等相关旅游服务。
县卫生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等工作,及时开通抢救伤员“绿色通道”,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团县委:负责组织志愿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等工作。
县应急办、县新闻办: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接到报警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是否需要联合处置、救援,如属于预案规定的处置、救援范围的立即逐级报告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县安监、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救援。
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是否应当启动预案,如需启动预案,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预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报上级指挥部。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后果已经或者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同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报事故发生地安监、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救援。
对于发生超过24小时的严重道路交通堵塞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加强交通疏导,同时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卫生、民政、新闻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公安机关对滞留车辆中的人员,要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采取绕行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哄抢事件。卫生医疗部门要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新闻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实时发布道路交通信息,提醒广大驾驶人及时选择绕行路线和出行时间。
对于发生导致省(部)级(含)以上领导和重要外宾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同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卫生、安监等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公安机关与卫生医疗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
对于造成10人(含)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因暴雨、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严重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同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成员由公安机关和处置涉及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开展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处置,并做好相关调查工作;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的组织保障和队伍保障。公安机关完善信息保障,各成员单位自行做好装备保障,财产部门做好资金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应急指挥部经常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按预案准备情况、装备情况是否良好,各成员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的职责,精心组织,经常开展实战演练,关键时保证顺利完成任务。
(二)各有关单位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实施细则。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实战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四)各成员单位在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书面报指挥部。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