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市
县政府文县政府文件

·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制的通知

2018/08/07 7.7k 阅读 309 点赞

定府办〔2018〕62号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制的通知》(琼府办〔2017〕127号)要求,为做好防范我县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工作机制

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由县教育局牵头,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旅游委、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安全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各镇人民政府组成。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协调县内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提高防范意识,对学生溺水事件做好客观报道。

(二)县教育局: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学生溺水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三)县综治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综治考评范围。

(四)县旅游委:指导县内各景点景区加强对内部水域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和护栏;指导宾馆酒店加强内部游泳池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及护栏,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

(五)县文体局:组织有技能和经验的教师深入学校开展游泳技能及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帮助提升师生的游泳技能。

(六)县卫计委: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联合县红十字会等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七)县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加强危险水域的巡逻,劝阻学生不在危险水域游泳,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八)县民政局: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全县农村留守儿童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游泳安全教育,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的游泳安全意识。

(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学校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基坑等,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设立警示标牌。指导小区物业加强内部游泳池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及护栏,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和救护员。

(十)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排查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

(十一)县水务局:督促各水库和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的水工程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水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十二)县林业局:加强对林场范围内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排查工程建设或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

(十三)县安全监管局: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对各镇和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十四)团县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特别在溺水多发期的暑假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配合牵头部门,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查。

(十五)县妇联:配合民政部门,组织巾帼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配合牵头部门,对各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查。

(十六)县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老同志、老干部、老教师等深入学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十七)县政府督查室:配合牵头部门,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查。

(十八)各镇政府:成立本辖区内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划定儿童活动水域,落实管理责任制;督促各村(居)委会建立巡查队,负责辖区水域隐患排查,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牌,实行包干责任制,落实管理职责;督促村(居)委会与学校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工作体系,确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和协调,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宣传教育、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监管监控全覆盖,通过常态性的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工作,使学生溺水事故降到最低。

(三)加强考核,落实问责。

县教育局联合县安全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并纳入对各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各镇政府要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督查,确保辖区内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对因联防机制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责任。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