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和《海南省旅游委关于公布我省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将海南乡村旅游现场会精神落到实处,打造定安人民的幸福家园和岛内外游客的度假天堂。经调研,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吴坤江任组长,县旅游委、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扶贫办、县农综办、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局、县文明办、县新闻办及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委,县旅游委主任徐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创建工作目标
至2015年,建成4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并启动2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14个县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力争到2017年建成百里百村5A级乡村旅游示范景区,争创海南乃至全国乡村旅游示范县。
三、创建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创建任务
1. 5A级乡村旅游示范景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镇 |
规划面积 |
拟投资企业 |
责任单位 |
牵头单位 |
建成时间 |
|
1 |
百里百村乡村旅游度假区 |
龙门镇、龙河镇、岭口镇、翰林镇、中瑞农场 |
2万多亩 |
武汉三特公司 |
县旅游委、县住建局、龙河镇、龙门镇、岭口镇、翰林镇、黄竹镇、中瑞农场 |
县旅游委 |
2017年底 |
2.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镇 |
拟投资企业 |
责任单位 |
牵头单位 |
建成时间 |
|
1 |
久温塘冷泉乡村养生公园 |
龙门镇 |
龙门宏福公司 |
县旅游委、县住建局、龙门镇 |
县旅游委 |
2014年10月1日前初步建成并开业 |
|
2 |
红花冷泉湖休闲农庄 |
龙门镇 |
南京红太阳公司 |
龙门镇、县旅游委、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 |
龙门镇 |
2015年底初步建成,并试营业 |
|
3 |
仙安牡丹大观园 |
雷鸣镇 |
海南乾沣实业有限公司 |
雷鸣镇、县农业局、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
县农业局 |
2015年底初步建成,并试营业 |
|
4 |
包蜜园乡村度假公园 |
南海农场(黄竹镇) |
海南桐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南海农场、黄竹镇、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
南海农场 |
2015年底初步建成,并试营业 |
|
5 |
白塘富硒莲雾村 |
黄竹镇 |
南京红太阳公司 |
黄竹镇、县旅游委、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 |
黄竹镇 |
2016年底初步建成,并试营业 |
|
6 |
文头岭古村 |
龙湖镇 |
南京红太阳公司 |
南管会、龙湖镇、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
南管会 |
2016年底初步建成,并试营业 |
3.县级乡村旅游创建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镇 |
责任单位 |
牵头单位 |
|
1 |
皇坡爱情乡村公园 |
岭口镇 |
岭口镇、县住建局、县旅游委、县国土局 |
岭口镇 |
|
2 |
翰林榕树王乡村公园 |
翰林镇 |
翰林镇、县住建局、县旅游委、县国土局 |
翰林镇 |
|
3 |
天池富硒农业公园 |
龙河镇 |
龙河镇、县住建局、县旅游委、县国土局、县农业局 |
龙河镇 |
|
4 |
大风车粽子文化休闲农庄 |
定城镇 |
定城镇、县住建局、县旅游委、县国土局 |
定城镇 |
|
5 |
白蒙岭农家美食村 |
定城镇 |
定城镇、县住建局、县旅游委、县国土局 |
定城镇 |
|
6 |
彩虹农场 |
黄竹镇 |
黄竹镇、县住建局、县旅游委、县国土局 |
黄竹镇 |
|
7 |
清粤休闲农业庄园 |
富文镇 |
富文镇、县住建局、县旅游委、县国土局 |
富文镇 |
|
8 |
外村漂游休闲公园 |
新竹镇 |
新竹镇、县住建局、县旅游委、县国土局 |
新竹镇 |
|
9 |
群山画家村 |
岭口镇 |
岭口镇、县文体局、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
岭口镇 |
|
10 |
良世湖养生公园 |
中瑞农场 |
中瑞农场、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
中瑞农场 |
|
11 |
保山半岛菠萝蜜公园 |
南海农场 |
南海农场、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
南海农场 |
|
12 |
茂塘菠萝蜜王国 |
南海农场 |
南海农场、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
南海农场 |
|
13 |
五指湖农业旅游观光园 |
龙湖镇 |
龙湖镇、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
龙湖镇 |
|
14 |
龙湖生态休闲农业园 |
龙湖镇 |
龙湖镇、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
龙湖镇 |
(二)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乡村旅游做为民生项目和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统筹推动城乡一体化和产业升级,实现农村景区化、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县旅游委做为创建工作的总协调单位,要发挥好上传下达、督查督办、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的作用,给县新闻办提供素材,每半月在《今日定安》报刊发一期《定安乡村旅游创建专版》,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及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为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工作小组,尽快编制项目规划,落实项目资金,按县委、县政府对项目提出的“六个一”要求,扎实推进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4、乡村旅游项目所在镇要在项目村成立乡村旅游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将所在村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将农民纳入乡村旅游发展的利益相关方,带动农民增收。
5、各乡村旅游示范点要挖掘本地资源,打造各自特色,以“唯一”来争取“第一”,避免同质化竞争。
6、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解决好项目用地问题。
7、县财政局要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好乡村旅游规划、基础设施等所需的创建资金,提供财力保障。
8、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农综办、县交通局、县文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委、县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要以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单位为重点,整合资金投入,积极招商引资,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做到“建成1个生存1个”、“建成1个带动一批”,努力做大、做精、做强,形成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
9、县文体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办要积极挖掘我县乡村旅游的亮点,通过新闻宣传或歌曲、影视、绘画等方式加大乡村旅游的宣传,并做好乡村旅游的网络推广,提升我县乡村旅游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10、县人劳局、县就业局、县旅游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为我县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