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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禁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刀切”的函》的通知

2022/05/23 3.2k 阅读 484 点赞


定府办函〔2022〕26号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禁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刀切”的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禁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刀切”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既要态度坚决、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也要注意准确把握政策,杜绝“一刀切”。

附件: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禁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刀切”的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禁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刀切”的函.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