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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 定安县水务局 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2026/01/05 1.3w 阅读 544 点赞

定安县水务局

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海南省饮水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明确提升农村供水保障的新标准,按照《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做好“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县计划全面启动编制定安县“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我单位采取公开竞价遴选方式选择该项目方案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

二、业主单位

定安县水务局

三、项目主要内容

力争通过3—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明显提升,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水平全面提升,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计量收费工程比例大幅提升,直饮水窖水、水柜水人口数量显著减少;农村供水水质总体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实现县域统管,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长效管护体制机制逐步确立。

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全县各乡镇各自然村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实施,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村庄的数量可再调整。

  四、项目方案编制费用

咨询服务费计价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报价不得高于2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资格要求

本次遴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投标报名;具备市政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相应能力。

六、申报和评选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每日08:00-12:00,14:30-17:30);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要求报送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申报方式:现场提交,地点为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县第二办公区南附楼三楼水务局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请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至定安县水务局现场审核。

报价函(格式自拟)等报名材料密封提交至定安县水务局。

(四)组织评选:我局将从项目报名单位的资质、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估,择优选取1家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898-63833853

定安县水务局             

2026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