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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14/12/09 2.7k 阅读 65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埃博拉出血热是由埃博拉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接触病人或感染动物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而感染,临床表现主要为突起发热、出血和多脏器损害等。埃博拉出血热病死率高,可达50%-90%。该病于1976年在非洲首次发现,主要在乌干达、刚果、加蓬、苏丹、科特迪瓦、南非、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尼日利亚等非洲国家流行。2014年3月以来,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已经在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几内亚等西非国家暴发流行。为做好我县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有关技术方案等,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做好防治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加强疫情监控,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1.2 基本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1.3 阶段划分 

依据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组织管理 

2.1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应急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应对准备阶段,由县政府授权县卫生局牵头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协调,做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

2.1.1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成立定安县埃博拉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斌(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程华(县卫生局局长)

        符策秦(县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秦  武(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莫朝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定伟(县教育局局长)

        黄冠慈(县食药监局局长)

        徐  吉(县旅游委主任)

        杜  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家春(县工信局局长)

程  媚(县商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符策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县卫生局同时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与院内感染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埃博拉感防控小组,小组下设埃博拉医疗救援组、防控小组、卫生监督小组。(具体见附件《定安县卫生局埃博拉防控小组》)

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埃博拉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在县埃博拉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埃博拉防控工作。

2.1.2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埃博拉出血热防治技术方案、标准和规范;组织制定各项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疫情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建议;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县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信息和通报相关地区、部门疫情防控情况等。

县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宣传报道我县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加强危机心理干预和防控知识宣传,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县财政局:根据我县埃博拉出血热防控的实际需要,做好防治经费的保障工作并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华(归国)学生和各中小学校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全力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疫情防控药物和疫苗的储备,保障临床治疗和防控药品的供应。

县商务局、工信局:负责做好对外交流项目的管理、埃博拉出血热疫区归国务工人员的管理,及时将疫区入境人员信息通报县卫生局,并协助县卫生局开展疫区入境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县卫生局开展疫区入境人员的追踪、随访工作;在疫情发展到一定阶段,根据卫生部门的指导意见,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实施疫区封锁措施。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县区域内公共交通、省际长途客运、出租、旅游、货运、汽车租赁及汽车维修等行业开展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工作;加强与卫生、检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卫生检疫部门做好卫生检疫和防疫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县旅游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旅游行业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做好对旅游团队和人员的宣传教育、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疫情跨地区、跨国度传播扩散;根据疫情趋势和相关信息,提出旅游建议;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宾馆、饭店和酒店等旅游接待场所的经营者,进行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有关知识的培训,配合和保证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

2.2 县政府成立县级防控专家组(专家组人员由各卫生医疗机构技术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我县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技术指导,疫情分析研判,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指导和咨询。

2.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疫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承担埃博拉出血热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追踪随访、健康宣传教育的指导。

2.4 县人民医院作为指定定点留观隔离医院,相应成立专家组,负责对本院埃博拉出血热可疑病例的会诊及转诊指导。

3 应对准备 

3.1 制定应急预案及方案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埃博拉出血热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对策。各乡镇和各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3.2指定定点留观隔离医院

根据我县当前的实际情况,如医疗力量、诊疗设备以及对埃博拉出血热该疾病的深层认识度等均有限,尚未具备对埃博拉出血热病人的救治条件,故暂不设定点救治医院。但为了更好的配合省级定点救治医院抢救病人和疫情的科学防控,指定县人民医院为我县的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人的定点留观隔离医院。如果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指定由县人民医院以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运到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定点救治医院即海南省人民医院或省农垦三亚医院,不具备转运条件时应及时报告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其派出工作人员将病人转运到省指定的定点救治医院。转运工作要做好人员、车辆、设备、设施、药品和防护物品等准备,做到专车转运,规范洗消,车上工作人员按规定防护。县人民医院应当根据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及飞沫隔离措施,并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等工作,工作流程中加强个人防护,全力降低病毒院内传播的风险。

3.3政府经费保障

面临当前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县委县政府应加大定点医院的建设投入工作,为定安县人民医院配备必要的治疗药品、消毒药品和个人防护用品。做好患者转运车辆等准备,为承担患者转运任务的县医院急救中心配备负压救护车、移动式负压隔离舱、消毒及防护用品等设备设施和物资。做好定点医院设施准备,定点医院要有符合传染病防护要求的隔离区域和负压病房,开展病例临床检验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检测设备、试剂盒耗材。

3.4药物准备 

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治疗药物的储备,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

3.5 疫苗准备 

埃博拉出血热疫苗研制成功后,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疫苗需求评估、需求建议及疫苗的使用策略和接种方案,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疫苗的储备、县卫生局组织实施接种。 

3.6其他应急物资准备 

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保障防控应急预防性药物、抢救治疗药品设备、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3.7 人员培训 

全县开展卫生人员埃博拉出血热防治知识培训,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知识,熟悉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技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3.8 监测与风险评估 

县疾控中心开展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逐级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调整监测及应对的策略和措施。

4 疫情的发现和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当及时报告卫生部门。病例的分类和定义参照《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在2小时之内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疾病名称选择“其他传染病”中的“埃博拉出血热”,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病例国籍及所来自疫区国家名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的留观病例,由转运接收的医疗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控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审核。对确诊病例还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5 分级

根据埃博拉出血热疫情涉及范围、传播速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国家卫计委将疫情分为Ⅳ级(预警疫情)、Ⅲ级(一般疫情)、Ⅱ级(重大疫情)、Ⅰ级(特大疫情)四个级别。可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此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Ⅳ级疫情 指我国其他省发生埃博拉出血热暴发流行,海南省尚未出现疫情。

Ⅲ级疫情 指海南省内其他市县发生埃博拉出血热疫情。

Ⅱ级疫情 指本县发现输入性埃博拉出血热确诊病例,但未发生本地传播。

Ⅰ级疫情 指本县发生埃博拉出血热续发病例,或有在本县继续传播的趋势。

6 应急响应 

6.1 Ⅳ级疫情应急响应

外省发生埃博拉出血热暴发流行,我省尚未出现疫情时,经县卫生局请示县委县政府决定后,将启动Ⅳ级疫情应急响应,按“3 应对准备”的要求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并建立各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准备工作。

在Ⅳ级疫情应对准备的各项工作基础上,还应开展以下措施:

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按照相关方案的要求,卫生局要联合教育、商务、公安等部门对疫区来华人员、来华前21日内有疫区旅行史的其他国家人员和从疫区归国的我国公民进行健康监测和管理。

开展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县委宣传部、卫生局及教育局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埃博拉出血热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6.2 Ⅲ级疫情应急响应

省内其他市县出现埃博拉出血热疫情时,经县卫生局报请县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各镇(场)和各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在坚持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关口把关。在进出我县的车站把关,车站启用查验站,对来自疫区或途经疫区进入我县的人员测量体温,对体温异常者询问有关症状,对发热并有可疑症状的乘客立即采取隔离、报告、移送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控制措施,对其乘坐的交通工具进行消毒等。

(2)加强信息沟通。县卫生局加强与疫情发生地的沟通与联系,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3)全县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疾控、卫生监督及各专业队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防控准备工作,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病人转运的指定医院,即县人民医院要做好转运病人的各项准备工作。

(5)各相关部门及有关机构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3 Ⅱ级疫情应急响应

本县发生1例输入性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后,经县卫生局报县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各镇、农场、相关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在坚持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流行病学调查。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向省疾控中心报告,并征得相关支援,同时迅速派出各专业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按照既定规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访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在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追溯传染源;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

(2)病例的转运:县人民医院负责病例的转运工作或报请海南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其负责病例的转运工作,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将患者转诊至省定点医院治疗,医务人员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务人员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不适宜转诊的,暂由县人民医院进行留观处置,县卫生局及时组织县内专业力量及征得省级专家支持,对负责留观的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指导。

(3)病例的隔离治疗:埃博拉出血热病人由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海南省人民医院或省农垦三亚医院负责隔离治疗。

(4)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随访:由县卫生局组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晨、晚各1次测体温,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则立即转送至省定点救治医院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 

(5)及时做好疫点消毒处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划定疫点、疫区范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相关规范,组织、指导对疫点和病例活动范围内的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消杀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6)疫情的零报告与防控信息的日报告。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启动疫情“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加强防控信息的上报。对留观病例进行隔离观察的医院,要每日向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病人的病情。县卫生局每日定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上报密切接触者、发热病人、消毒消杀、健康教育情况和相关情况报表。 

(7)疫情发布:经县委县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授权,卫生局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

(8)风险评估。县卫生局应组织县内各类专家对疫情发展趋势研判和风险评估。 

(9)加强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埃博拉出血热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正确引导舆论导向,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6.4 Ⅰ级疫情应急响应

本县发生Ⅰ级疫情后,经县卫生局报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各镇、农场、各相关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在坚持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划定疫点疫区范围,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对疫区实施隔离管制,直至疫情得到控制或消除。

(2)实行全县布控。全面启动条块结合、群专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防为主的群防群控的疫病防护网络,社区、自然村、学校、机关、单位、企业等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施发热病人“零报告”。

医疗救治:持续评估医疗负荷,及时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加强病例转运救治。

(3)疫苗接种与抗病毒药物使用。经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完善人群疫苗接种策略和抗病毒药物使用策略后,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落实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采购、储备、调运;在疫苗可及的情况下,县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授权卫生局组织开展重点人群接种。

(4)物资储备。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县疫情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物资的需求评估,指定相关部门根据需求评估情况落实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5)社会措施。在疫情爆发和流行地区,建议当地镇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课、限制集会等强制性控制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煤、电、油、气、水、粮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证防控物资运输。 

7 应急响应的终止 

县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省内其他疫区或本县最后1例病例恢复21天,无新发病例出现,县卫生局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并经省卫计委审核确定,结束疫情应急响应。 

8 恢复评估 

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县埃博拉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宣布进入恢复评估阶段。 

8.1总结和评估 

卫生局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可邀请专业机构对埃博拉出血热病毒疫情应急有关工作进行独立评估。 

8.2恢复社会基本服务 

建议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卫生局组织评估埃博拉出血热病毒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服务。 

9 附则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镇(场)各单位及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预案。

附件1:

定安县卫生局埃博拉防控小组

 组  长:许程华(县卫生局局长,13976320950)

 副组长:符策秦(县卫生副局长,县疾控中心主任,

                 13337618333)

陈新强(县卫生副局长, 13976875619)

陈金堂(县人民医院院长,13322077703)

成  员:王公盛(县人民医院副院长,13379935228)

莫永强(县疾控中心副主任,13379935227)

吴九涛(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13907501236)

张雄军(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13078959579)

莫周武(县疾控中心主任助理,13876315865)

杨秀春(县人民医院内一科主任,63990306)

莫  龙(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13307532872)

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符策秦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小组还分别下设埃博拉医疗救治组、防控组、监督组,各组成员名单如下:

埃博拉医疗救援组

组  长:陈金堂(县人民医院,13322077703)

副组长:王公盛(县人民医院,13379935228)

组  员:吴九涛(县人民医院,13907501236)

张雄军(县人民医院,13078959579)

杨秀春(县人民医院,63990306)

        莫爱萍(县人民医院,13337622173)

        刘子贵(县人民医院,13337651927)

        周  平(县人民医院,13307616198)

埃博拉防控组

组  长:符策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337618333)

副组长:莫永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379935227)

成  员:莫周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876315865)

        陈浩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876904247)

余腾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976325696)

        朱孟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907500232)

        王少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876121732)

埃博拉卫生监督小组

组  长:符清美(县监督所代理所长,13976323661)

副组长:吴清颖(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13907501207)

成  员:陈再峰(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13379935226)

吴  俊(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13697568482)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