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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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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定安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15年全国、全省“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定安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点、“三节两会”及重大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夯实全社会消防安全基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全县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亮(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英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杜  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杨少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冬娇(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亚群(县消防大队队队长)

洪仕壮(县发改委副主任)

曾德勇(县安监局副局长)

吴  冰(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明龙(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何发飞(县教育局副局长)

梁昌军(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周裕云(县住建局副局长)

唐  彪(县文体局副局长)

陈新强(县卫生局副局长)

薛  冬(县旅游委副主任)

龙德荣(农垦驻定安办事处主任)

王  武(定安工商局工会主席)

梁安樑(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各乡镇政府、国营农场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张亚群大队长担任。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材料的收集、上报。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阶段(2014年11月21日前)。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4年11月22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民动员、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单位认真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表彰奖励。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行业系统部门监管、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镇政府(国营农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发动基层消防网格力量,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

公安部门:负责将消防安全作为特种行业审批前置条件,发动治安、消防、警务督察等多警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查单位营业执照,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单位;对火灾隐患突出,不配合整改的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暂缓办理年检。

住建部门:负责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且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安监、商务、文体、教育、卫生、质监、旅游、民政、民宗、工信等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常识宣传,确保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

五、工作内容及措施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决定》,全面细化政府、部门、社会单位的责任。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工作的部署、推进、督办和考评工作。11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二是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11月20日前,制定行业系统工作方案,部署推进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防控工作。三是所有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年底前,80%的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火灾高危单位要根据高危单位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2、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镇政府、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依法监督管理,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火灾隐患。一是行业部门系统查。要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各部门要在基层网格建设和政府购买公共安全服务项目中,同步跟进消防网格建设,配备消防网格管理人。二是街道乡镇网格查。要针对近年来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情况,重点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要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年内8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三是组织社会单位自主查。严格落实“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四是发动人民群众协助查。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96119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

3、切实加强节会消防安保。一是“三节两会”期间,各级政府要强化节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统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火灾高发区域、重点要害部位要实行定点执勤、流动巡逻,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二是各职能部门在节会前夕,要对所有的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开展提醒提示,督促明确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对所有涉庆、涉会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落实“一对一”督导盯防。三是所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严禁超负荷经营,严禁违规用火用电,严禁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活动现场必须落实巡查值守人员,必须制定现场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专班专人应急处置。

(二)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强化媒体宣传。一是要结合“119”消防日活动,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主题,面向社会开放消防队站,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并深入开展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单位专项宣传行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二是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专版,全面报道今冬明春工作情况,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传播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救能力。三是组织新闻媒体随警出动,深入采访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跟踪报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同时要继续发动新闻媒体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四是要抓住传统媒体,用好移动互联网这个平台,发挥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的作用,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和“三微评选展播活动”,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2、开展部门宣传。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部署各类学校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商务部门要组织商场、市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民政、卫生部门要部署养老院、福利院等弱势群体场所和各类医院开展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文体部门要部署歌舞厅、演艺、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交通部门要部署在交通工具车载电视和车站电子显示屏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住建部门要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

3、加强岗位培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掌握消防控制室数量、岗位人员数量及其持证情况。要加强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后上岗,春节前,对暂时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的,要开展强化培训,使其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安监、人社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易燃易爆物品操作员、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内容,督促其在从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春节前,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多部门联合消防演练。财政部门要按照《海南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琼财行〔2012〕2567号),足额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经费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经费,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和紧急调拨、运送制度。水务、住建、消防等部门要明确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和建设工作职责,专项行动期间,要组织对辖区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龙河镇、文笔峰盘古文化旅游区要协调消防部门加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围绕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动员部署。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制定工作标准、量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机制,合力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各警种、公安派出所火灾防控工作任务。要强化执法措施,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硬起手腕,顶格执法,切实增强监督执法的震慑力和有效性,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派出工作组进行帮扶,帮助分析原因,限期解决问题。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单位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1月21日前报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大队),每月27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以上材料通过传真上报,传真号码:63822511)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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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