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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3/12/22 1.6w 阅读 423 点赞

定府办〔2013〕202号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各国营农场和各单位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安排部署,认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大力度落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加强领导,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冬春季节是生产和需求旺季,各镇、各国营农场、各职能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第一,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关键设备要根据需要进行检修和维护,对带病运行的设备要进行修理或更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要坚决予以淘汰;第二,要集中精力解决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遗留的各种隐患,加强安全硬件设施、软件条件的建设,从措施、资金、人员等方面保障隐患整治的进行,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的季节性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第四,要组织各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的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加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防止生产过程中劳动纪律松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造成事故的发生;第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

三、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镇、各国营农场和各职能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特别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单位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加强监管。

(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大检查。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和定安公路分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以春运安全工作为重点,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务必确保全县春运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交通安全为重点,强化现场执法检查,继续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和车辆带病运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对各种营运车辆的检测管理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维护及完善工作,强化道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县交通运输局要做好水上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旅游市场安全大检查。县旅游委、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测、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县旅游委要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管理,督促和引导旅游企业遵守安全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县公安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尤其要重点加强广场、车站、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进一步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控工作。继续强化对大型会展及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

(四)剧毒危险品安全大检查。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国土局等部门要按职责,加大对剧毒危险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从业单位,要坚决停业整顿。

(五)农用危险品安全大检查。县农业局、定安工商局要认真开展好杀鼠剂等农用危险品的安全检查。

(六)成品油安全大检查。县商务局、定安工商局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各类加油站的安全检查,坚决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安全有序。

(七)工业企业安全大检查。县工信局要加强对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类工业企业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涉及液氨、一氧化碳使用(储存)单位和电力行业、服装制造行业等企业的安全检查。

(八)民用爆破器材安全大检查。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要督促民用爆破器材从业、使用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健全并继续严格执行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登记制度,加强守卫看护,防止丢失被盗;要加强对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加大对非法经营、使用和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打击力度,一律不得批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不齐全的矿山企业使用民用爆破器材。

(九) 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大检查。县住建局要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错误做法;要指导建筑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项目,坚决停工整顿。要加强对5个液化石油气站和各经营零售点的安全检查,突出落实安全操作、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等制度。

(十)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定安工商局、县供销联社及各镇政府、各国营农场要密切配合,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控,加大对各炮竹厂和零售点的检查力度,加强规划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等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和超载超速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一)非煤矿山安全大检查。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要以各类金矿、露天矿山和河砂开采点为重点,组织力量深入企业,重点检查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及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各类无采矿许可证或事故频发、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或依法关闭,严防已取缔和关闭的非煤矿山死灰复燃。

(十二)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县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并积极开展教室校舍等教学基础设施的安全大检查,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防范人员伤亡事故。

(十三)电厂、电站、电网的安全运行、维修情况安全大检查。此项工作由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定安供电局负责落实。

(十四)林区消防安全大检查。由县林业局负责,全面开展林区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工作。

(十五)水库、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由县水务局负责,加强供水企业、各类水库和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确保水利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和水电站运营安全。

(十六)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由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要抓好全县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一经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禁止使用。

(十七)各镇政府、各国营农场要切实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本辖区、本农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各国营农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县级各职能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积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农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用电、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进行综合检查。

为确保本次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镇、各国营农场和各职能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请各镇政府、各国营农场和各职能主管部门在2014年2月20日前,将本镇、本农场、本单位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至县安监局。

四、加强对大型公众活动的安全管理

各镇、各国营农场和各有关单位在举办各类文体活动或公众聚集活动时,要提前向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举办。举办文体活动、公众聚集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组织工作务必周到细致,有严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文体活动和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

五、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各镇、各国营农场和各职能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节假日期间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对发生或可能发生伤亡事故的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县安监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县安监局联系电话:63831326,63832919;移动电话:13518000680,18976882799,传真:63832915。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