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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标准的通知

2017/02/03 1.2w 阅读 263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更好地解决我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难,经十五届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决定统一我县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标准,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具体如下:

1、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户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

2、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

此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所增加资金从县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工作经费中支付,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