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府办〔2018〕100号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定安县2018年社保卡发行和
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第二批社会保障卡综合示范应用基地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92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和工作要点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9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县2018年度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发行和应用工作,加快推进社保卡在医院就医结算全过程和跨部门应用,推动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卡发行工作
(一)开展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第三代社保卡(带有非接触式功能的社保卡)试点发行工作。
(二)按时完成年度发卡任务。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2018年新增发卡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力争实现全年新增发卡93264张(详见附件)。
(三)规范信息采集工作。各镇、农场居要认真规范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严格审核申领人的申领信息,确保采集信息真实准确。
二、社保卡服务工作
(一)加强合署服务网点建设。一是继续加强县社保卡管理中心和县农信社合署服务网点建设,实现在社保业务经办大厅设立农信社非现金窗口,对外提供社保卡申领、发放、激活、挂失、补卡、信息变更等全程管理服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社保卡服务、生存认证等服务延伸到APP、社保经办大厅、就业服务大厅和农信社手机银行、营业网点。二是利用农信社营业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探索通过开发对接业务系统,将参保登记、关系转移、保费征缴、待遇发放、生存认证、社保信息修改和查询等社保业务,实现通过农信社各营业网点的非现金窗口办理,为持卡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社保业务服务和金融服务。
(二)继续加强即时制卡服务。社保卡管理中心和农信社营业网点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急需使用社保卡办理社保缴费、待遇领取、跨省应用、就医结算、金融应用等业务的参保人,到社保卡管理中心或塔岭信用社等合署服务网点办理即时制卡业务,为持卡人提供“立等可取”的服务。
(三)加强社保卡银行账户激活率服务。县农信社要继续加大社保卡银行账户激活服务力度,提高社保卡激活率,激活过程中进一步验证申领人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力争2018年社保卡银行账户激活总量不低于累计发卡量的72%。其中,城镇职工的不低于9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的不低于7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不低于60%,2018年新增本地户籍居民社保卡银行账户激活总量不低于发卡任务量的20%。
(四)做好特殊持卡人及异地居住的用卡服务。县人社局和各社保经办机构,要会同县农信社做好异地居住、身患重病、行动不便、无自理能力的人员提供社保卡上门服务等工作,确保异地居住等特殊人员能够正常办理社保卡申领、发放、激活、金融应用、挂失、解挂、信息变更、补换卡、注销等全周期管理业务,提供邮寄、代理等优质高效和人性化服务,确保持卡人及时享受社保待遇申领服务;并提供省外异地社保卡密码(PIN码)修改、重置服务。
(五)提供社保卡跨省就医使用服务。县社保局应设立异地就医备案窗口,建立社保卡跨省就医应用检查和业务同步联动机制,确保备案人员持有的社保卡可在全国通用,为持卡人跨省异地就医使用实现零障碍。
(六)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县社保卡管理中心和县农信联社要加强经办人员社保卡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社保卡经办服务质量,受理社保卡申领时要一次性告知申领事项,发放和激活社保卡时要配发社保卡宣传单页或便民服务手册,一次性告知社保卡功能、应用、优惠等事项。
三、社保卡应用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第二十条“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的要求,大力拓展社保卡在政务公共服务和公共应用,切实将社保卡打造为海南“一卡通”。
(一)实现社保缴费和待遇发放统一以社保卡办理。做好各社保业务经办系统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与社保卡人员基本信息的比对工作,确保人员基础信息保持一致。
试行使用社保卡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扣缴的唯一凭证;涉及到社保待遇支付的,一律通过社保卡发放,2018年各项社保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比例不低于95%。
(二)持卡办理各项人社系统业务。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在办理各项人社系统业务时均可使用社保卡作为验证身份的有效证件。依托人脸识别技术和农信社营业网点,推进凭社保卡进行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资格年度认证。同时加快在社保、就业、农保所有业务经办窗口布放社保卡读卡器,及时制定或完善业务经办规程,普遍开通社保卡91项业务应用,年度考核参保人到服务窗口持卡办理《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应用考核目录(第一批)》的业务办理率应不低于30%。
(三)加强自助查询应用。社保卡管理中心和农信社营业网点,要加强自助服务一体机的管理和维护,引导参保人员使用社保金融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信息和自助办理业务,减轻业务窗口压力。推广网上业务经办大厅和海南人社手机APP应用,实现以社保卡应用为载体,线上线下自助查询应用一体化。
(四)就医结算和应用。全面推进社保卡在基本医疗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等就医结算全过程的应用,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将社保卡作为参保人员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就诊一卡通,同时将社保卡应用环境改造和持卡就医结算交易率纳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指标。
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社保局要督促各医疗定点机构(包括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于2018年8月1日前全部完成社保卡应用环境改造,实现持卡挂号缴费、就医结算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应用。二级医院的全年持卡就医结算量不低于医院医保结算量的30%;二级以下医院(包括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的全年持卡就医结算不低于医院医保结算量的10%。
(五)社保卡应用拓展。探索推出电子社保卡,积极推广社保卡在社会公共服务、公用事业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探索社保卡“一卡通”在财政、文化、教育、农业、林业等政府职能部门所涉及的惠民补贴资金、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的途径,以及在出行乘机、车、船和旅游景点等社会领域身份识别方面的应用,助力全域旅游以及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切实实现社保卡“一卡通”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保卡的发行和应用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不仅是县人社局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服务民生的工作。各单位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做好社保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各镇政府要将2018年社保卡发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到人,切实做好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县社保卡管理中心要做好信息采集表征集、审核、报送制卡工作,并配合县农信联社做好发卡、领卡、激活以及待遇领取等社保卡应用工作。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农保局、县农信联社要切实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县人社局要积极协调县委宣传部,将社保卡宣传片纳入公益宣传,在县电视台、医院、户外LED屏、县农信社营业网点等渠道播放社保卡宣传视频。同时,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办公楼、政务中心、农信社营业网点投放社保卡易拉宝、宣传海报。各镇、各单位也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宣传平台做好社保卡宣传工作。
(三)经费保障。由于第三代社保卡发行的对象从人社部门管理服务对象变成本地户籍的非人社部门管理服务对象,造成信息采集的难度变大,发卡工作量增加。为了确保社保卡工作任务的完成,县人社局、县农信社将加大工作经费的投入,对年终完成任务较好的镇,给予适当的奖励。具体的奖励方案,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农信社负责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从7月份开始,各镇要将社保卡信息采集情况,每两周上报一次到县社保卡管理中心。县人社局将不定期对各镇、各责任单位开展社保卡发行、激活及应用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定期(8月和10月)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工作开展好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工作推进不力的将提请县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附件:2018年定安县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分解表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定安县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分解表
行政区划 | 乡镇 | 社保卡信息 采集量(份) | 2018年力争新增 发卡任务(张) | 备注 |
469021001 | 定城镇 | 21687 | 21687 | |
469021002 | 新竹镇 | 6782 | 6782 | |
469021003 | 龙湖镇 | 6626 | 6626 | |
469021004 | 雷鸣镇 | 11646 | 11646 | |
469021005 | 龙门镇 | 8758 | 8758 | |
469021006 | 岭口镇 | 8865 | 8865 | |
469021007 | 翰林镇 | 6546 | 6546 | |
469021008 | 龙河镇 | 13004 | 13004 | |
469021009 | 黄竹镇 | 2693 | 2693 | |
469021010 | 富文镇 | 6657 | 6657 | |
合计 | 93264 | 93264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