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府办〔2018〕99号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海南省人民政府调整行政许可
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琼府〔2018〕34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对应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调整对应事项
海南省人民政府调整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我县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衔接工作,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详见附件1、2)
二、严格清单管理
事项取消、调整后,各有关单位的权责清单要作相应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全县各单位权责清单一经公布,任何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或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
附件:1.省政府取消事项中涉及我县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1项)
2.省政府合并事项中涉及我县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项)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省政府取消事项中涉及我县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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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相关部门 |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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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体或个人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卖其所有的档案的审批 |
县档案局 |
取消审批后,县档案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监管措施,加强对档案出卖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
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
附件2
省政府合并事项中涉及我县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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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原事项名称 |
合并后事项名称 |
相关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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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县文体局 |
大项2、大项3目前为其他权力事项,合并后退出其他权力清单。此3事项合并后明确3子项:1.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2.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批复;3.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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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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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