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开展城市地下管线
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结合我县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类地下管线不断增加,各管线建设单位各自为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地下管线多次进行改扩建,造成地下管线特别混乱,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建设和安全。通过开展此次地下管线普查,掌握全县现有各类地下管线情况,完成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实现政府、社会、专业管线单位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共建共享,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
二、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三、普查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
城市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二)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四、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符立东(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王建斌(县政府副县长)
吴坤江(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武装部、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广播电视台、定城镇政府、雷鸣镇政府、龙门镇政府、岭口镇政府、翰林镇政府、龙河镇政府、龙湖镇政府、黄竹镇政府、富文镇政府、新竹镇政府、县城投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定安供电局、定安邮政局、海南电信定安分公司、海南移动定安分公司和海南联通定安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相关业务骨干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3月—4月)
1.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调研工作并制定方案。成立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明确各单位责任,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2.布设控制网。收集城市基础控制成果;
3.收集资料。在原有掌握新增、改扩建地下管线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线具体情况,组织召集专门会议,培训权属单位技术人员,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将地形图分发给各管线权属单位,由各管线权属单位将自家地下管线现况资料绘制在地形图上,并组织实地对照校核;
4.地形建库。根据现有城区地形图的状况,并进行地形建库。
(二)管线探测阶段(2015年5月—10月)
按照普查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由探测单位组织开展管线普查。全面普查前先进行试验区探测,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通过试验区普查成果,规范地下普查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地下管线探测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作业模式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整理,同步建立数据库。5月初地下管线探测队伍进驻,由探测队伍接收地下管线全部资料并签订保密协议,对城市主次干道及小区地形图资料不完整区域,在管线探测时进行带状地形测量。用7个月的时间修测、补测我县1:500地形图。同时建立三维数字城市平台。
(三)数据录入及成果验收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2月)
1.数据录入及系统调试。数据录入,地形图修补测及带状地形测量数据建库,新老数据校验对接,数据调试。将验收合格的1:500地形图、地下管网图、三维数字城市、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等地理要素交由软件部门进行处理、调试。验收合格后,由软件部门进行现场安装、调试、教学使用及网络发布;
2.成果验收。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权属单位审查通过后,提交全部数据成果,由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验收。
六、职责分工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订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地下管线普查单位;负责拟定普查技术规范、软硬件项目方案、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及有关政策文件;负责协调勘测院提供地形图和布设控制网;负责组织现状调绘;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优化升级;负责协调燃气等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况调绘;负责协调燃气公司提供已有管线数据信息;负责协调燃气等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负责协调现场探测及开挖验证工作。组织软硬件设备的采购,承担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普查办)日常管理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查和批准。
(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专项经费;负责审核专项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负责落实普查后动态维护经费。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所属道路地下管线资料;负责协调所属道路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现况调绘、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负责协调探测及开挖验证工作。
(五)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收集提供分管行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分管行业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分管行业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六)县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及开挖验证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负责组织开展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七)县水务局:负责供水等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况调绘;负责协调提供已有管线数据信息;负责协调供水等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八)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地下管线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管工作。
(九)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排水、路灯、监控等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况调绘;负责协调排水、路灯、监控等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负责协调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开挖验证过程中现场管理。
(十)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收集提供分管行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分管行业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分管行业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一)各镇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地下管线管理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普查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现况调绘;负责协调辖区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二)县人民武装部:负责收集驻地部队自有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驻地部队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驻地部队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三)定安供电局:负责提供全县供电地下管线基础资料提供;负责供电地下管线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供电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四)县城投公司:负责收集提供本公司建设的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本公司建设的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以上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五)定安自来水公司:负责收集提供自有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六)定安县邮政局、海南电信定安分公司、海南移动定安分公司、海南联通定安分公司、定安县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负责收集提供自有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作为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明确一名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县普查办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与县普查办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并按照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好本单位各项任务,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进度进行。
(二)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县普查办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联络人、探测单位、系统开发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例会,汇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关系和部署工作计划。县普查办要定期或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到普查作业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包括作业方法、操作程序、安全管理,以及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
(三)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改、扩)建地下管线工程的验线和规划核实管理,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此项工作;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下管线工程的执法监察,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地下管线违法建设,共同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定期评优评差,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普查工作纳入县政府督查项目和各单位、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省驻县有关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