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
责任事项分解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我县事项的顺利开展,现制定《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事项分解表》,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于5月、7月、9月、11月的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以便县政府督查室汇总后报省政府督查室。书面报告报送到县政府办507室邢小康处,联系电话:63839885;电子版发送到zhengfuducha@163.com。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事项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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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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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争创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 |
1 |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减少前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设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出便民服务新举措。规范中介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设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全省政府采购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
县政务中心 |
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工商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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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积极探索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建设工商“三个平台”,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构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体系,实现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和后续监管无缝衔接。 |
定安工商局 |
县政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质监局、定安国税局、定安地税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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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与退出机制。扩大专项资金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推行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继续取消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
县财政局 |
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国税局、定安地税局、定安工商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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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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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争创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 |
4 |
扩大“营改增”范围,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培育财源税源,构建地方税收体系,增加可用财力。 |
县财政局 |
定安国税局、定安地税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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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序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
县农业局 县国土局 |
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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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社企分开。 |
县供销社 |
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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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权责对等的董事会制度,推动省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稳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经济提质增效。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加强与央企的对接合作。推进南渔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指导和支持市县加大国企改革力度。 |
县财政局 |
县人社局、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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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继续深化科技、教育、文化改革。 |
县教育局 县文体局 县科技局 |
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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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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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争创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 |
9 |
继续深化医药卫生改革。 |
县卫生局 |
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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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继续深化旅游管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县旅游委 县国土局 县编委办 |
县公安局、县商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工商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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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提升国际旅游岛建设水平 |
11 |
加大政策争取力度。用足用活用好国际旅游岛各项政策。探索推动自由贸易园区建设。 |
县发改委 县商务局 |
县旅游委、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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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吸引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产业基金、养老基金进入海南,扩大旅游业对国际资本和国内民间资本的开放。 促进国际资本和国内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设立具有国际水准的医疗机构,适当放宽医疗器械和药品进口、境外医师执业。 |
县发改委 |
县民政局、县旅游委、县财政局、县卫生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食药监局、人行定安支行等省驻县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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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加强对全省旅游资源的统一规划和整合,促进旅游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鼓励创新旅游产品,支持发展邮轮游艇、低空飞行、房车露营等旅游新业态,积极开发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健康旅游,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特色文化娱乐产业,丰富旅游产品,延长游客在海南逗留时间,提高旅游综合消费,确保全年旅游收入增长12.5%以上。 |
县旅游委 |
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局、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工商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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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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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提升国际旅游岛建设水平 |
14 |
加快景区景点和度假酒店等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推进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宣传促销,推行“一程多站”旅游模式,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加大新开国际航线补贴力度,提高国际游客比重。加强旅游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欺客宰客行为。 |
县旅游委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工商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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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改革旅游管理体制,打破市场分割壁垒,推进旅游交通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对接,实现市县无障碍旅游。有序进行中西部旅游开发,规划建设西部滨海旅游公路。 |
县交通局 县旅游委 |
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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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
16 |
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发挥海南作为全国消费承接地的优势,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新趋势,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6大消费工程,增加多层次、多样化产品供给。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健全社区生活消费服务网点,打造社区便民消费圈。改革流通体制,完善流通体系和市场体系。加大促销力度,创新促销方式,着力引进岛外消费。继续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县商务局 |
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农业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工商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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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按照“消化存量、优化增量”的思路,引导房地产市场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加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
县住建局 |
县国土局、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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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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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
18 |
继续支持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体育休闲、服务外包、健康医疗、会展等其他现代服务业发展。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推动电商服务业及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批发业快速增长,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建设,做大转口贸易和大宗商品交易。 |
县商务局 |
县工信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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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推动新型特色产业成长壮大。坚持集约、集群、环保、园区化、高技术的发展方向,做大油气化工、汽车制造、食品加工等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实现集群发展。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提高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软件开发等产业的比重。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实施小微企业“提升工程”。 |
县工信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工商局、定安地税局、定安国税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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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启动“光网智能岛”工程建设,推动三网融合,普及4G网络,实现光纤宽带全岛覆盖。深化与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本土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争取互联网网间直联试点,努力形成互联网产业规模化发展格局。建设中印IT合作产业园区,支持发展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制定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 |
县工信局 |
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文体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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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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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
21 |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企业开展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开发一批新产品、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
县科技局 |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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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探索推进农业、旅游、文化、健康、体育等领域的协同发展、跨界发展、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新型交叉产业和新型发展业态。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更好发挥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完善创新驱动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
县发改委 |
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委、县文体局、县卫生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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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完成“十二五”国家责任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配套设施,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
县国土局 |
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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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继续开展绿化宝岛大行动,抓好台风重灾区损毁林地的生态修复,完成植树造林15万亩。争取将海南纳入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省份。 |
县林业局 |
县国土局,各镇政府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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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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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
25 |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认真执行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推动绿色照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节能示范工程,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严格落实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措施,对高耗能企业实施关停、限产。推进洋浦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老城低碳产业园和东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 |
县工信局 县发改委 |
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机关事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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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加速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和小型燃煤锅炉,全面完成脱硫脱硝改造任务。实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切实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能环保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让海南碧海蓝天常在、绿水青山永存! |
县国土局 县发改委 县工信局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 |
县林业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质监局省驻县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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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加涉农补贴资金。加强涉农资金统筹和管理,使各项支农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
县财政局 |
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渔业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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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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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
28 |
积极推进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天然橡胶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热带花卉和水果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以改良品种、提高单产、优化布局、提高效益为重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我省天然橡胶业稳定健康发展。对南繁保护区实施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培育孵化种业龙头企业和科研项目,切实把南繁育制种基地规划好、建设好、保护好。 |
县农业局 |
县林业局、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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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搞好对农业品牌的整体包装和营销,制定品牌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培育壮大品牌农业主体。支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促进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
县农业局 |
县旅游委、县工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工商局、定安食药监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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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实施科技兴农,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
县科技局 县农技中心 |
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渔业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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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新业态。 |
县商务局 县农业局 |
县供销社、县渔业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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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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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
32 |
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县财政局 县农业局 县住建局 县水务局 县交通局 |
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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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措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
县农业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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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农信社等涉农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向自然村组延伸。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
县财政局 人行定安支行 |
定安农信社、定安农业银行定安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定安支行等省驻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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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推进海秀快速路一期等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县道路互联互通,提升交通便捷程度。 |
县交通局 |
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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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
36 |
要在坚持生态立省的前提下,把项目建设与促进旅游开发、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实施一批有持续税源、能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提高支撑发展的能力和后劲。 |
县商务局 |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旅游委、县住建局、县文体局、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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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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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
37 |
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398个,年度计划投资1786亿元。 |
县发改委 |
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委、县农业局、县水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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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万宁经儋州至洋浦高速公路。确保琼中经五指山至乐东和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铺前大桥、昌洒至铺前滨海旅游公路按时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屯昌至琼中高速公路、定海大桥等项目,确保按期建成使用。确保西环高铁建成通车。 |
县交通局 |
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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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策划储备一批。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加强项目库建设,在城乡基础设施、海洋经济、环境保护、企业技改、棚户区改造、社会事业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实现项目滚动开发。继续推进100万吨乙烯及炼油改扩建、昌江核电二期、“田”字型高速公路与相关市县的连接线、琼粤天然气管道、琼海天然气发电、迈湾水库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
县发改委 |
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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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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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
40 |
创新项目建设机制。改革投融资体制,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研究出台我省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意见,开展政府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解决项目土地、林地、用海指标和环评以及征地搬迁等问题,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严格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
县发改委 |
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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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41 |
努力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确保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优化创业环境,加快创业平台建设,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县人社局 |
县就业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县工商局、定安县地税局、定安县国税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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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50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
县人社局 |
县农业局、县民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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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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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43 |
继续开展农民增收行动。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中部农民增收计划。 |
县农业局 县扶贫办 县民宗局 |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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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适时开展渔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县渔业局、县卫生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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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额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
县民政局 |
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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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发展老龄事业,保障妇女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心青少年发展,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努力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
县民政局 县 妇 联 团 县 委 县 残 联 |
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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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今年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房3.63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3.29万户。创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和渠道,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保障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支持。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人行定安支行等省驻县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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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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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48 |
加强物价调控。加强市场建设,保障市场供给。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行为。严格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扩大本地蔬菜种植面积,适时启动物价联动补贴机制,坚决把过高的菜价降下来,真正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便宜菜。 |
县物价局 县商务局 |
县农业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县工商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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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完善进岛蔬菜“绿色通道”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
县交通局 |
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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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建设省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每个市县配备一辆快速检测车,在各大超市和部分农贸市场设置农药残留免费检测点。 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 完成省肿瘤医院建设,新增床位1200张;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基因筛查诊断服务。 |
县食药监局 县人社局 县卫生局 县计生委 |
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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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全面完成民族地区农村道路建设,硬化行政村到自然村出口路482公里。 确保8万贫困人口脱贫。 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0处,解决15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 |
县民宗局 县扶贫办 县水务局 |
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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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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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52 |
改造农村危房1.3万户,改造垦区危房6258户。 改善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教学和生活条件,扩大中职免学费范围,建立省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新建公办乡镇幼儿园10所。 |
县住建局 县教育局 县科技局 |
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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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对全省农民小额贷款按不低于5%的贴息率给予财政贴息,发放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贷款35亿元。 |
人行定安支行 县财政局 |
县工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各银行金融机构等省驻县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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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
县司法局 |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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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
55 |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完成第三批国家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基本实现公办幼儿园乡镇全覆盖,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新增普通高中学位4000个。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发展特殊教育。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实施“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培养工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高校基础能力和特色学科建设。 |
县教育局 |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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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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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
56 |
加快发展卫生计生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城市公立医院、“限费医疗”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试点工作。推进省儿童医院等专科医疗项目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和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
县卫生局 县计生委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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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省域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繁荣文化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全覆盖,加快渔船通广播电视进度。完成省博物馆二期和民族博物馆一期工程,推进国家南海博物馆和省美术馆建设。加强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产业,办好重大文体赛事活动,促进形成现代文化体育产业体系,努力扩大文化体育消费。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 |
县文体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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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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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
58 |
加强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行政社分开,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
县民政局 |
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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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深化平安海南建设,加快构建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和智慧型安全防控网络,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禁赌禁毒和“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加强环岛海上安全防护圈和海岸口岸防护圈建设。探索推进户籍制度与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联动改革,强化户籍管理公共服务功能。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净化网络环境。 |
县公安局 |
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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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校车校舍、消防安全、油气管线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县安监局 |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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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加大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力度,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建筑,推进文明城市、文明乡村建设,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美丽乡村。下大力气解决交通拥堵、城市内涝、城乡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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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生产有害食品药品黑窝点。 |
县食药监局 |
定安工商局、定安质监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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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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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
63 |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支持企业争创精品名牌。 |
定安质监局 |
县工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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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完善体系、加强宣传、增强意识,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管理体系,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
县应急办 |
县民政局、县水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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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
县民宗局 |
有关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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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海南。 |
人行定安支行 |
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定安工商局、定安地税局、定安国税局等省驻县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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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县信访局 |
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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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努力建设法治高效廉洁政府 |
68 |
把遵守宪法和法律作为施政的根本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加强民主协商,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 |
县政府办 |
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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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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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努力建设法治高效廉洁政府 |
69 |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工作效率,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重点改革、特色产业、社会治理、海洋强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政府立法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
县法制办 县直有关单位 |
县司法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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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在食品药品安全、旅游市场、资源环境、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纠错问责机制。 |
县法制办 县编委办 |
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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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支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普法守法,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依法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资源开发、劳资关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
县司法局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县人社局 |
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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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监督来保障和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 |
县监察局 |
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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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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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努力建设法治高效廉洁政府 |
73 |
进一步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加强条块之间沟通合作,密切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严禁各行其是、推诿扯皮,确保政令畅通。 |
县编委办 县法制办 |
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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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继续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
县政府办 |
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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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加强绩效管理,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整治“不干事、不担事”和“庸懒散奢贪”、“吃拿卡要拖”等影响海南投资环境的现象,让国内外客商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
县监察局 县人社局 |
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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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行风建设,开展行风评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强化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监察工作。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抓住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企业改制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惩处各类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
县监察局 县审计局 |
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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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序号 |
责 任 事 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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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努力建设法治高效廉洁政府 |
77 |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新建和改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完成一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
县发改委 县事务局 |
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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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确保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
县财政局 县编委办 县人社局 |
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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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加大审计和审计结果公告力度。 |
县审计局 |
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