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整治营运三轮车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整治营运三轮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整治营运三轮车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改善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局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城市形象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我县将开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对营运三轮车交通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县城城区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为建设美好和谐定安,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营运三轮车通行秩序,全面落实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责任,全民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对城区交通环境满意率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现成立定安县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陈 亮(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朝伟(县交通局局长)
王其灿(县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吴 烽(县交警大队队长)
王上武(县交通局副局长)
邓伦安(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程作道(县城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吴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登记整治台账以及收集资料等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点
营运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上路行驶、非法营运、违法悬挂广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在城区道路范围内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抢行猛拐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从源头上“减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1、县交警大队要严格把好三轮车入户手续和审验关,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及时上报违规车辆,杜绝不合格三轮车违规入户。禁止无营运牌照、报废、擅自改变营运性质的三轮车上路行驶,发现一辆回收一辆,逐渐实现淘汰营运三轮车的目标。
2、县交通局要停止三轮车营运证发放,从源头上把控住营运三轮车的数量,并要立足于交通长远发展规划,加大对公共交通事业的投入。大力发展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加快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增加公交线路、班次,延长公交营运时间,扩大公交覆盖面,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通达率、准点率和换乘效率,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水平,使群众愿意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从而促进自主性减少营运三轮车的使用频率,达到“减量”的目的。3、工商部门要加强三轮车修理店的监管,对非法改装三轮车、拼装三轮车的修理店进行限时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取缔。
(二)从根本上“提质”,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单位的作用,齐抓共管。积极开展驾驶人教育行动,分批分次进行教育讲座,切实提高三轮车驾驶人掌握专业驾驶技能和交通法律法规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或者酒后驾车,驾证逾期不检审,随意变更车道,违法变道争道抢行,闯红灯,逆向行驶,车辆不年检等违规违章问题存在。
(三)加大路面管控力度,规范城区行车秩序。
1、以见龙大道、人民路、沿江二路为整治重点路段,交警部门要采取设点盘查、日常巡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驾驶三轮车违法的驾车人进行严管、严查,营造良好的交通氛围,特别是对驾驶无牌无证、违法悬挂广告、违规禁行、乱闯红灯、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抓住一起,严查一起,从而达到严管严控的目的。
2、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建立动态勤务延伸机制,切实加强施工路段、农村和城市偏远地区路面管控力度。交警、交通、工商等部门要组织执法小分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三轮车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压住苗头、防止泛滥。
3、县交警、城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三轮车乱停乱接客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针对冬季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以及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周边道路通行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强路面巡逻管控,迅速形成严管严查的整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三轮车占道接客、乱掉头、乱摆放等违法行为实行逢车必抓。
4、县交警、城管等部门要加大清理三轮车乱停乱放力度。重点针对见龙大道、人民路、沿江二路等路段交通高峰期间三轮车乱停乱放、随意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采取执法机动小组流动查处和机关警力下沉集中整治等方式,对车辆乱停乱放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乱停乱放的通过喊话要求驶离或停放到规定的停车位。对驾驶人不在场的,采取拖移、贴单、罚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整治期间,各部门要拧成一股绳,相互协作,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各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重点,全面推进。各部门要突出查纠违法重点,查纠报废三轮车、拼装三轮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不少于10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惩考核标准予以推动,确保整治效果得到明显提高。
(三)努力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城市交通环境。充分利用定安电视台、“今日定安”报、短信、宣传车、横幅等方式,对三轮车违法行为进行广泛宣传;设立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积极引导舆情,宣传文明交通,加大报废三轮车的曝光力度,扩大社会效应。开展“五进”活动,深入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家庭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拒绝乘坐非法营运、无牌无证、报废拼装三轮车,努力营造宣传氛围。
(四)规范执勤执法。各相关部门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格依法查处三轮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管理措施,该暂扣的一律暂扣,该拘留的一律拘留;执勤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佩戴相关装备、执法记录仪、带白手套、夜间行动时要佩戴单警肩灯,同时巡逻执勤警车要随车携带反光锥、提示牌。执勤动作要规范,上岗人员的站、行、言要文明。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在行动中查扣的报废、拼装三轮车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要及时上报至县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台账登记,并将信息汇总情况上报至县委、县政府。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省驻县有关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