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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见龙大道闲置建设用地实施临时绿化的通知

2013/04/07 7.8k 阅读 188 点赞

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1年7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快见龙大道沿街一线空闲土地开工建设的意见》(定府<2011>97号)以来,见龙大道沿街单位和个人报建积极性高,报建量和建设量明显增长,见龙大道沿街闲置土地开工建设明显加快,有效的改善见龙大道整体景观。但是,部分单位或个人由于资金等原因,未能及时开工建设。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美化绿化县城,县政府决定对见龙大道两侧临街闲置建设用地实施临时绿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见龙大道两侧临街范围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闲置地单位或个人,必须在《通知》下发后2个月内对所闲置的地块实施临时绿化。

二、临时绿化以普通灌木为主,适当点缀花卉;原则上以开放式为主,若要设置围墙应采取空透式。临时绿化由居民自行实施,也可委托县林业局实施。绿化后,在闲置地未开发建设前,户主应负责对绿化进行养护。

三、单位或个人逾期不进行绿化的,由县林业局代为绿化,其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费用由县林业局承担。县林业局应加强对临时绿化的指导和监督。

四、应实施临时绿化的闲置地单位或个人,既不自行实施临时绿化,又不让林业部门代为绿化,且土地闲置满一年,由县国土局依法收取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由县国土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五、临时绿化地块在具备开工条件后,单位或个人应该持施工许可证前往县林业局办理临时绿化注销手续;对地面草、木由县林业局商县城管局部门做好移植工作。

六、由县林业局牵头,县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配合,对见龙大道实施临时绿化地块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情况,由县林业局制定临时绿化计划,负责通知并督促有关建设单位或个人按本《通知》精神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