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2013年农村危房
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
《定安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我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琼建村函〔2013〕88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广大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文明生态村相结合;要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2、坚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最困难危房户改造建设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住房,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
3、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主建设的原则。整合各有关部门的国家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农民自主、自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
定安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简称“危改办”),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陈勇同志兼任。
四、任务分配
2013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为1100户,根据2011年各镇危房调查情况及2012年各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情况,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工作相结合,按比例分配给各镇,具体任务分配详见《定安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
五、补助对象、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及受自然灾害影响严重受损的家庭,五保户和低保户占各镇补助对象不少于30%。
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的(C级)的房屋。所有补助对象须有县级建设(规划、房管)主管部门(危改办)确认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见附件2)。
(二)建设标准
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新建的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五保户单独建设的应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农户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为切实改善农民住房条件,使改造住房达到防震抗灾要求,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除条件特别困难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家庭和百里百村、历史文化名村涉及旅游开发的村庄,原则上不再审批砖木结构危改房,建设标准以钢混结构为主。各镇负责抓好危改房的质量和安全工作,根据县住建局转发的施工质量要求做好施工队的组织培训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村庄规划和建筑设计
危房户超过10户或超过村庄总户数30%的村庄,应安排专项村庄建设规划经费编制村庄规划,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符合村庄规划,改造方式以原址重建为主,确需异地重建的,必须将原危房拆除。
农村危房改造应大力推广《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住宅设计方案图集》,具体由住建规划主管部门和建筑设计室负责实施。
(四)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补助平均6000元/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根据中央下达的指标按比例分配。县财政和镇财政根据中央和省的补助标准做出补助安排,补助不设高限,原则上不少于6000元/户。
每户补助标准结合危房等级和不同农户经济状况、人口数量和地方财力等因素实行分类补助。补助标准分三个档次,分别为镇政府统建安置房屋、翻建新建房屋和修缮加固房屋。
六、建设方式、完成时间
(一)建设方式
分为分散分户建设和集中建设等方式。农村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由各镇组成驻村工作组,组织指导农户筹集建设材料,村民开展互助建设,同时委托农村建筑工匠队伍负责主要工种建设。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可统一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间
各镇于4月上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制订,并将改造指标分配到村庄,落实到改造农户。7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全部完工,完工后悬挂统一制作的标志牌。11月上旬,组织检查验收。
七、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按以下程序进行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一)申报程序
按照建房对象申请(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附件3))、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通过并由村委会出具书面意见、村委会公告、镇审核申报、县危改办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村委会报镇政府申报材料
1、经村委会确认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
3、村委会公告情况。
(三)镇政府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经镇政府审核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
2、属集中重建的,还应提供集中建设规划设计图、重建住房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和图纸;
3、县危改办所需的其他资料。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
县政府将根据工作需要跟镇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书;镇政府要做好与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明确工作责任。
(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培训工作
县危改办将根据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举办的培训安排,组织我县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举办农村建筑工匠、信息员等各类农村危房改造培训班。
(三)加强资金管理
按照《海南省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建村<2009> 211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杜绝借项目建设向农户抻手,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严格确保资金安全。
(四)加强技术服务
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要充分发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建筑设计室”等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五)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各镇要根据我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分配任务,合理制定本镇2013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将今年改造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村委会和农户,《实施方案》经镇政府批准后,于4月10日前报送县危改办。
(六)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助对象
严格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政府审核、县危改办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要保存公示资料,并对公示结果做出评价。
(七)创新工作手段
1、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各镇应将当月农村危房改造的工程进度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形成报告(见附件5.《定安县农村危房改造每月进度统计表》),报县危改办汇总、分析后上报省危改办和县政府,做到动态跟踪,切实加强督促问效。
2、实行户牌编号制度。为便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年终检查验收等工作,各镇政府要对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制作醒目门牌,并按编号顺序发放门牌,安装在改造房屋醒目处。杜绝农村危房改造中发生弄虚作假的现象。
3、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见附件6.《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表》)、农户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安全等级鉴定表、审核审批表村镇评议公示材料、协议书、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照片,以及资金投入情况;全部农户的纸质档案表信息都要求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建前、建中、建后须有镇干部、村干部、农户三人照片,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附件:1、定安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2、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
3、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户申请审批表;
4、定安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协议(范文);
5、定安省农村危房改造每月进度统计表;
6、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表;
7、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表。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1
定安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 镇政府 | 改造户数 (户) | 备注 |
1 | 定城镇 | 120 | |
2 | 翰林镇 | 85 | |
3 | 雷鸣镇 | 90 | |
4 | 龙湖镇 | 85 | |
5 | 富文镇 | 90 | |
6 | 龙门镇 | 90 | |
7 | 岭口镇 | 85 | |
8 | 黄竹镇 | 80 | |
9 | 新竹镇 | 85 | |
10 | 龙河镇 | 90 | |
11 | 百里百村 | 80 | |
12 | 历史文化名村 | 20 | |
13 | 整村推进项目 | 20 | |
14 | 残疾户 | 80 | |
合计 | 1100 |
附件2
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
定安县镇 鉴定编号:年月日
户主姓名 | 性别 | 户主相片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住 址 | 镇 村 组 |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积(㎡) | |||||||||||
基础类型 | 建造年份 | |||||||||||
结构类型 | ①砼结构 | ②砖混 结构 | ③砖木结构 | ④木结构 | ⑤其它 | |||||||
主要危险点 | 1、场地安全程度 | |||||||||||
2、地基基础 | ||||||||||||
3、房屋整体倾斜 | ||||||||||||
4、上部承重结构 | ||||||||||||
5、固护结构 | ||||||||||||
6、其它 | ||||||||||||
危房等级 | ①A级 | ②B级 | ③C级 | ④D级 | ||||||||
房屋评价 | ①原址(拆除)重建 | ②异地重建 | ③修缮加固 | |||||||||
技术人员签名 |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 |||||||||||
县(市)危改办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填写说明:主要危险点1、场地安全程度是指房屋的选址合理性。2、地基基础是指地基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或失稳情况。3、房屋整体倾斜是指单面墙体或整栋房屋是否有倾斜情况。4、上部承重结构是指梁、柱是否开裂,支座破损、滑移情况;楼、屋盖开裂情况,与墙、梁搭接处是否脱离或移位。5、固护结构是指受力的围护结构是否有裂缝或歪闪。
附件3
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
定安 县 镇 年月日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人) | 户主相片 | |||||||||
身份证号码 | |||||||||||
住 址 | 镇(乡) 村 组 | ||||||||||
补助对象类别 | ① 五保户 (分散供养) | ②低保户 | ③其他 贫困户 | ||||||||
危房等级 | ①D级 | ②C级 | |||||||||
改造方式 | ①(拆除)重建 | ②修缮加固 | |||||||||
改造(新建) 结构类型 | ①砖木瓦房 | ②砖混 | ③其他 | ||||||||
改造(新建) 面积(m2) | 占地面积 (m2) | 间数 | 层数 | ||||||||
补助标准(元) | |||||||||||
村委会 意 见 | 年 月 日 | ||||||||||
镇(乡)政府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县(市)危改办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注:1、接受国家财政补助的农户都要填写此表;2、请在有序号栏的空格处打“√”填写
附件4
定安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协议(范文)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改造户):
为解决改善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确保他们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双方根据《定安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精神,达成如下协议: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房屋因各种原因造成危房需要重新建设的工程。
二、乙方位于镇村委会村的房屋经鉴定属危房,甲方支持乙方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今年乙方在镇村委会村,计划建设结构为(框架、砖混、砖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间,甲方拨付乙方重建资金元(大写
元),作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补助资金乙方必须用于危房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三、拨付资金方式:(一)乙方在规定的期间内完成改造工作,整个改造工程要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二)补助资金在乙方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
四、危房改造系乙方的个人行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承担重建资金的拨付工作,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包括乙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甲方确定专人帮助乙方制订具体改造计划,指导督促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乙方完成改造任务。
五、乙方如违反第三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保障性住房主管单位备案。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改造户):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5
定安县农村危房改造每月进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 镇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村委会 | 改造总户数(户) | 开工户数(户) | 开工面积(㎡) | 竣工户数(户) | 竣工面积(㎡) | 中央、省级财政补助(万元) | 市县投资(万元) | 个人筹集资金(万元) | 累计完成投资(万元) | 备注 |
合计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开工”:拆除重建的指开挖地基;修缮加固的指已经备好材料动工。2、“竣工”:指房屋封顶能入住。3、此表每月25日前报到县危改办(联系人:景建良 联系电话:63837982)。
附件6
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档案信息表
地址情况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地区(市、州、盟) | 县(市、区、旗) | |||
乡(镇)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小组 | ||||
是否边境一线 | ||||||
农户情况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数 | |||
民族 | 农户贫困类型 | 是否贫困 残疾人家庭 | ||||
上年家庭年 纯收入 | 农户联系电话 | 旧住房 建造年代 | ||||
旧住房建筑面积 | 旧住房 结构类型 | |||||
改造情况 | 改造原因 | 改造方式 | 建设方式 | |||
改造后房屋 结构类型 | 改造后 房屋面积 | 改造后 房屋产权 | ||||
进度情况 | 列入计划的年度 | 批准日期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是否已验收 | |||||
资金情况 | 享受补助 资金类型 | 各级政府 补助资金 | 农户危房 改造贷款 | |||
农户其他 自筹资金 | 总投资 | |||||
改造前照片 改造中照片 改造后照片



注:此表与“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对应。
附件7
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表
市(县 )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 户主 姓名 | 所在 乡镇 | 村委会 (村、组) | 改造后建筑面积 | 改造 方式 | 补助 资金 | 验收 意见 | 验收人签名 |
注:1、单位:平方米、万元;2、改造方式:指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3、补助资金:含中央、省、市(县)财政补助及社会赞助,不含农户贷款;4、验收意见:写“完成”或存在的主要问题;5、本表可供市(县)及省级检查验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