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2015年是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省政府考核我县履行污染减排工作职责的考核之年。为了有效控制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完成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根据县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海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责任书》和关于印发《海南省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府办<2015>42号)要求,结合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编制本计划。
一、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一)2015年度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1、化学需氧量(COD):我县COD排放总量控制在9940吨以内。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排放量控制在2960吨;农业源排放量控制在6980吨。
2、氨氮(NH3-N):我县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720吨以内。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排放量控制在340吨;农业源排放量控制在380吨。
3、二氧化硫(SO2):我县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00吨以内。
4、氮氧化物(NOx):我县NOx排放总量控制在1200吨以内。
(二)责任书减排项目建设任务
一是继续推进国家责任书减排项目:南丽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二是推进省责任书减排项目:定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工作。
(三)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目标
一是全县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二是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三是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全县各类污染源做到依法依规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2015年度减排工作内容
2015年,我县既要抓紧实施责任书减排项目建设,又要加强减排项目运行管理,提高减排效益,实现减排任务和环境质量目标双赢。
(一)生活污染源项目
1、国家责任书项目
重点在于推进2014年度国家责任书项目即南丽湖污水处理工程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力争2015年底前投入运行。
2、生活污染源重点减排项目
一是定城污水处理厂设施整改及运行管理,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并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提高污水处理量,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二是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程建设,推进龙门镇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
(二)工业污染源
加强对食品、橡胶加工等行业废水设施完善和运行督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继续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营,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三)交通源
继续推进环保标志牌发放,同时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巩固机动车管理和国Ⅳ汽柴油使用成果。
(四)农业污染源项目
严格按照《海南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中的5种类型减排模式进行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改造,努力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三、责任分工
各相关单位和重点企业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完成我县2015年度减排项目的建设、强化减排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重点减排项目发挥持续、稳定减排效益,确保2015年度我县各项减排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一)生活源污染减排工作
1、大力推进2014年度国家责任书项目南丽湖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建设,力争2015年12月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自来水公司;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财政局、雷鸣镇政府)
2、加快定城污水处理厂的整改以及配套管网建设。按时完成定城镇污水“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行动,力争到2015年9月底,定城污水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处理水量12000吨/天),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以上,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3、完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备和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形成持续减排能力。(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
4、强化垃圾处理场及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安全运营管理,确保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5、2015年12月底,建成定安县龙门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600吨/日;建立专业运营管理机制,确保人工湿地处理设施持续稳定发挥减排效益。(责任单位:龙门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6、加强对现有翰林、龙湖镇人工湿地工程、新竹镇卜优村人工湿地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确保乡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发挥减排效益。(责任单位:翰林镇政府、龙湖镇政府、新竹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国土局)
(二)工业源污染减排工作
1、继续加强对我县橡胶加工、食品等重点排污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与监督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国土局)
2、加大淘汰、查处小型燃煤锅炉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私自安装使用“土锅炉”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质监局)
3、加强落后产能淘汰企业的工商登记、注销、转产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三)农业源污染减排工作
1、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治理。2015年度完成定安西埇养猪专业合作社农业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县国土局)
2、加强沼气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确保我县沼气设施正常运转。(责任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农技中心)
(四)交通源污染减排工作
1、加大路面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报废机动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违法上路行为。(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国土局)
2、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发标率争取达到80%。(责任单位:县国土局;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
3、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开展“黄标车”限行管理。(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交警大队)
(五)其他减排基础性工作
1、做好年度减排指标计划分解下达计划工作。(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2、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农村沼气工程、镇墟人工湿地处理工程等专项资金安排,保障年度各项减排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2、加强对电力企业节能减排调度工作的监管,规范有序用电。(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国土局)
3、加强污染减排统计体系建设。加强工业、农业、人口、交通运输、能源生产消费、国民经济核算等指标统计工作,强化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推进减排统计信息交流与共享。(责任单位:县统计局;配合单位:县国土局)
4、加强减排行政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减排综合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我县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县政府成立定安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坤江(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三觉(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吴淑深(县发改委主任)
肖 巨(县财政局局长)
孙 武(县住建局局长)
周传泽(县水务局局长)
李庆荣(县城管局局长)
吴 烽(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家春(县工信局局长)
郑义博(县农业局局长)
王锡仁(县畜牧局党组书记)
程 媚(县商务局局长)
陈小燕(县统计局局长)
张文彬(县质监局局长)
吴英艳(县国土局副局长)
蒙少雄(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由吴英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污染减排工作日常事务。
各成员单位要设立工作落实机制,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根据减排项目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按照“六个一”要求倒排工期,落实到人,确保各项目建设任务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全面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县政府将成立由国土、财政等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的督导工作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减排责任落实情况、减排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减排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等情况。
(三)落实考核机制,严格考核问责
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启动约谈、限期整改等问责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绩效综合考评、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成员单位在总量减排工作推动过程中,存在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2015年度定安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表
2、2015年度定安县生活污染重点减排项目清单
3、2015年度定安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清单
4、2015年度定安县交通污染减排项目清单
附件1 :
2015年度定安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表(吨)
|
化学需氧量(COD) |
氨氮(NH3-N)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NOX) |
||||
|
小计 |
生活+工业 |
农业 |
小计 |
生活+工业 |
农业 |
||
|
9940 |
2960 |
6980 |
720 |
340 |
380 |
200 |
1200 |
附件2:
2015年度定安县生活污染重点减排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内容 |
运行负荷率(%) |
减排目标要求(吨/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
COD进水浓度(mg/L) |
COD出水浓度(mg/L) |
氨氮出水浓度(mg/L) |
|||||||
|
1 |
定城污水处理厂 |
定城镇 |
2015年9月底前完成“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任务;并完成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 |
≥75 |
≥150 |
<35 |
<3 |
县水务局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内容 |
运行负荷率(%) |
预计削减(吨/年) |
责任单位 |
|||
|
COD |
氨氮 |
时间 |
|||||||
|
1 |
定安龙门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 |
定安县龙门镇 |
600吨/日 |
100 |
9 |
0.2 |
2015.12 |
龙门镇人民政府 |
|
|
2 |
南丽湖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 |
雷鸣镇 |
5000吨/日 |
60 |
70.1 |
6.1 |
2015.12 |
县水务局 县自来水公司 |
2014国家责任书项目 |
附件3:
2015年度定安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内容 |
投运时间(年) |
2015年出栏量 |
目标与效益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
|
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吨/年) |
新增氨氮 削减量 (吨/年) |
||||||||
|
4 |
定安西埇养猪专业合作社 |
黄竹镇 |
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综合利用)+厌氧+好氧处理 |
2014 |
1500 |
/ |
/ |
县畜牧局 |
县国土局 |
附件4
2015年度定安县交通污染减排项目清单
|
序号 |
减排途径 |
预计NOx新增削减量 |
责任单位 |
|
1 |
机动车淘汰 |
— |
县交警大队 |
|
2 |
车用油品升级 |
— |
县商务局 |
|
3 |
汽车环保标志发放 |
— |
县国土局 |
|
4 |
汽车环保检测 |
— |
县国土局 县交警大队 |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省驻县有关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