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
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安县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
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公通<2013>29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我县彩钢板房临时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健全基础台账,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彩钢板房临时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亮(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绵春(县政府办副主任)
杜 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陈 勇(县住建局局长)
彭 光(县安监局局长)
徐 吉(县旅游委主任)
梁定伟(县教育局局长)
许振侠(县城管局局长)
许程华(县卫生局局长)
程 媚(县商务局局长)
邢 莉(县文体局局长)
刁山虎(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人)
田纪志(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各镇镇长、各国营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刁山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单位联络员组成。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本系统内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30日。
四、整治范围
(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等容纳10人以上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敬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五、整治措施
(一)彩钢板临时建筑整治
1、新建建筑
新建彩钢板建筑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审核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施设备等内容,楼板、梁、柱、屋架等建筑构件耐火等级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其夹芯材料燃烧性能按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检测应达到A级,达不到要求的,住建、规划部门不得予以行政许可。
2、既有建筑
2011年8月1日以后审批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严格执行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彩钢板临时建筑。其彩钢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达不到A级的消防部门一律临时查封、停止使用,住建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临时建筑。此类彩钢板建筑应取得规划许可证或临时规划许可证等合法建设手续,其彩钢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各职能部门、各镇、各国营农场要督促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施工企业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部门依法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对彩钢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A级且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应依法督促整改;对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③属于违法建设的彩钢板建筑。对于违法建设的彩钢板建筑,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在大力整治的同时,加强安全提示,消防部门应当将违法建设的彩钢板建筑台账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县政府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查处。
(二)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
建筑有外窗,在使用中被封堵 (原设计无外窗的除外),应当予以拆除;人员密集场建筑立面设置遮挡窗户的广告和商家牌匾,应当予以清除(其中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消防部门应函告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督促其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窗设置广告牌匾、铁栅栏等障碍物(底层橱窗广告、单层独立建筑除外),应当予以拆除或开设门窗洞口;门窗上设置的影响通风、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当予以拆除;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以及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障碍物,设置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应当予以拆除。
六、整治步骤
(一)公告普查阶段 (5月29日起至5月31日)。各镇、各国营农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县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大队要对辖区内彩钢板临时建筑和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影响逃生及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进行排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28日)。针对摸底排查情况,告知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所有单位(人)或承租单位(人)自行整改。各职能部门、各镇、各国营农场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情况和违法行为,依法督促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 (6月29日至6月30日)。各职能部门、各镇、各国营农场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于6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县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县消防大队)。
七、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精心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实际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和农场、乡镇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住建、安监部门在专项整治中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的作用,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在前期排查整治掌握的情况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本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底数。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普遍联系群众的优势,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小场所、小单位的火灾隐患。
(三)履行职责,消除火患。消防部门要向社会提前公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外墙门窗障碍物。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同时,在行动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媒体宣传,营造声势。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剖析近年来典型火灾教训,提示单位和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与省主流媒体的沟通,邀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一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集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战果成效,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各职能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总结,6月15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联系电话:63822511),6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典型经验做法、执法案例,每个单位执法案例不少于1个)及统计表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县消防大队于7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省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附件:1、近年来全国典型火灾案例
2、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近年来全国典型火灾案例
1、2010年5月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二道河村中铁十九局在建铁路隧道工地民工彩钢板工棚(芯材为聚苯乙烯)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
2、2010年11月5日9时许,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该商厦建筑外围使用铝塑板、玻璃幕墙和实体墙封闭,严重影响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
3、2011年4月9日15时许,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8000平方米。据调查,该百货大楼在扩建工程二层违章搭建的民工住宿,施工区和商场营业区采用易燃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作临时分隔,导致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
4、2012年10月10日5时,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陈河乡引汉济渭工程中铁十八局建筑工地一彩钢板(芯材为聚苯乙烯)活动房发生火灾(定性为安全生产事故),起火至建筑倒塌仅6分钟,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24人受伤。
5、2013年4月14日6时38分,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一景酒店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据调查,起火建筑二层网络会所屋面采用可燃夹芯材料的彩钢板,吊顶、墙面、楼梯间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导致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酒店建筑部分外窗设钢制防盗网,严重影响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
附件2: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填报时间:
|
出动检查组和力量情况 |
检查单位、场所情况 | |||||||||||||||||
|
政府及有关部门 |
公安消防部门 及公安派出所 | |||||||||||||||||
|
出动检查组 (个) |
出动人力 (人) |
出动检查组 (个) |
出动警力 (人) |
宾馆 饭店 (个) |
商场 市场 (个) |
公共娱乐 场所 (个) |
医院(个) |
学校 幼儿园 (个) |
劳动密集型企业 (个) |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个) |
其他 (个) |
合计 (个) | ||||||
|
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 ||||||||||||||||||
|
发现隐患 (处) |
整改隐患 (处) |
责令停止使用、 停产停业(家) |
临时查封 (家) |
强制执行 (家) |
拆除违章彩钢板建筑 (平方米) |
拆除门窗障碍物 (平方米) |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