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琼府〔2015〕2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为农民工的服务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定安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坤江(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永彬(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王聘锦(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杜 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符永桢(县法院副院长)
黄龙仲(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传东(县维稳办副主任)
符传铭(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 林(县发改委副主任)
谢世武(县农业局副局长)
薛 冬(县工信局副局长、塔管会常务副主任)
苏汝成(县人社局副局长)
林 东(县教育局副局长)
魏跃胜(县民政局副局长)
莫 非(县司法局副局长)
赵军涛(县科技局副局长)
冯 光(县统计局副局长)
何跃华(县法制办副主任)
王千川(县安监局副局长)
陈绵军(县扶贫办副主任)
朱秋强(县计生委副主任)
文 豪(定安工商局副局长)
叶陈兰(县文体局纪检委员)
蒙秀琴(县总工会副主席)
孙 蕊(团县委副书记)
宋传龄(县妇联副主席)
王荣清(县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林明龙(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陈显安(县劳监大队队长)
罗学书(县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程守铭(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吴景东(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符明锋(人行定安支行副行长)
朱茂森(定安地税局科员)
陈 灵(县渔业局科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定和审议全县农民工工作的重大决策、措施,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督促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农民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副局长苏汝成兼任。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省驻县有关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