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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5/05/11 1.4w 阅读 57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

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定安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落实2015年定安县质量强县工作目标任务,明确2015年质量工作重点,推动质量强县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的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实施《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为主线,以质量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县,为定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服务。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40%,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 上;主要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餐饮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生产领域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1%;出口法定检验产品合格率达到99.5%以上。

(二)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均为100%,其他建筑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勘察设计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在建公路建设项目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6%。

(三)服务质量。交通、邮电、商业、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重点服务行业积极贯彻实施GB/T19004标准,建立有效运行的服务质量体系;金融服务顾客满意率达到96%;电信服务顾客满意率达到85%以上;邮政行业消费者满意率持续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满意度达到75分以上,快递服务满意度达到70分以上。

(四)环境质量。全县COD氨氮、氮气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之内,生态环境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全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90%的河流和大中型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城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主要城镇噪声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8%。

三、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完善质量强县工作机制。

1、做好质量工作考核。做好迎接省政府对我县政府质量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根据考核要求,制定迎接检查考核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组织开展质量工作考核。修改完善质量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明确考核评价指标、考核评价方法,组织实施考核。 (牵头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2、根据《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将质量发展目标和任务纳入定安县“十三五”规划。(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开展重点商品质量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秩序。加大打击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继续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对汽油、柴油、日用品、服装、儿童用品、美容美发用品、电子电器产品、汽车配件、建材等检查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消费者用上放心商品。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健全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争消费投诉解决率维持在99%以上。(牵头单位:县工商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开展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双打”和“质检利剑”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行为。以建材、农资、消防等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有效保障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提升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开展食品药品质量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食品药品“严打年”行动,取缔无证生产假劣食品药品的非法工厂和作坊。继续加大“四品一械”日常巡查力度,严格各项现场检查和认证换证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宣传,关注舆情监测,引导推进社会共治。在药品零售企业继续实施药品电子监管,解决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追根溯源问题。(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开展我县主要特色农产品监测,推进风险评估工作,摸清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重大隐患和潜在风险,科学应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做到包装标识、生产档案、索证索票有机衔接,鼓励龙头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牵头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

5、强化水产品监管,确保质量安全。扩大水产品监督抽查品种,增加抽样数量,大力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对基层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大力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县渔业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各镇政府)

6、加强旅游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继续完善信息公示制度,从2015年起,依据国务院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将立案查处的旅游行政违法案件在县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使违法违规旅游企业付出更大的违法成本。继续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建设。推动将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假日旅游管理形成的“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责任到人”原则,加强旅游市场常态化管理的制度保障。(牵头单位:县旅游委;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各镇政府)

7、加大医疗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重点组织开展全县打击医疗广告、非法行医、雇佣依托等专项行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和行政处罚进行网上公告,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不良积分管理机制,对扣分达到警戒线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防范发生医疗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服务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各镇政府)

8、继续抓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积极提升商贸行业服务质量水平。抓好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平台的运行管理。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

9、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电信服务质量水平。开展电信行业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评价工作,促进电信行业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增值业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企业认真解决用户投诉,不断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为社会稳定、和谐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牵头单位:县电信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各镇政府)

10、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力度,促进邮政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持续提高。加大寄递渠道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加强邮政行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快递行业内存在野蛮分拣、快件丢失损毁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提高快递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邮政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工信局)

11、加强行业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按照《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评价标准(CBSS1000)》抓好网点的内部管理、服务环境和服务质量开展金融服务顾客满意率调查,提升营业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定安人行;配合单位:各银行)

12、创新保险管理机制,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加快发展“三农”保险,创新保险支农惠农方式,构建旅游风险保障体系。继续推进保险市场治理理赔难和保险产品销售误导等问题,完善诉调对接、投诉考评、12378热线定安呼叫分中心等相关工作机制,加大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力度。(牵头单位:财产保险公司;配合单位:各镇政府)

13、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开展质量治理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和房地产项目的日常监管;开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从源头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各镇政府)

14、加强交通工程质量执法力度,提高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果。强化行政执法,提高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果。切实加大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促进我县道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各镇政府)

15、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继续做好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全面建成机动车环保检验监控网络,实现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在线监控。组织全县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湖库、环境空气、城市噪声、生态遥感、土壤和工业园区、重点旅游景区等环境质量监测。(牵头单位:县国土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各镇政府)

16、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推进七大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各镇政府)

17、完善生产安全责任督查机制,全面落实生产安全责任。推进出台“党政同责”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继续强化源头治理、重点治理,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推进“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牵头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

(三)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1、加快推进定安县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力争2015年启动定安县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树立我县质量标杆,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振兴。(牵头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抓好名牌产品推荐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2015年推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地方特色、质量水平较高的产品为名牌产品,增强本县辖区内企业生产产品省内外市场竟力。(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3、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培育,扩大品牌影响力。继续开展著名商标申报工作,争取申报我县辖区内1—2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追认著名商标。(牵头单位:县工商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4、开展“定安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打造定安农产品高端品牌。(牵头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5、培育和评定定安县优质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定安县优质工程评定活动,树立工程典范。(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

6、加强旅游服务品牌建设。加强旅游服务品牌培育,打造消费者满意的品牌旅游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县旅游委;配合单位:各镇政府)

7、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培育和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产品。落实好我县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企业科技创新。2015年争取有1家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加大专利申请资助,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做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查处假冒专利执法和培训活动,加强知识保护。(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各镇政府)

(四)筑牢质量工作基础。

1、进一步强化计量工作。贯彻落实《海南省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意见》,更好地发挥计量在提升质量、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技术支撑的基础性作用。(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2、制定计量发展规划。将计量基础建设纳入我县“十三五”规划,促进我县计量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质监局)

3、进一步夯实标准化基础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推动各行业全面贯彻实施标准,努力提高标准的有效性。加快建立健全涵盖农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地方标准体系,提升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4、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与省发改委的沟通、衔接,争取省里继续给予我县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的投资支持。指导项目业主完善项目手续,争取尽快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食药监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各镇政府)

5、加强全县质量工作经费预算管理,促进质量基础能力提升。根据我县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和县政府质量工作相关部门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结合财力实际,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质量工作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核付项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加快项目预算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

(五)推动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

1、加大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提升质量归根到底靠企业”的指示精神,加强质量法律法规宣贯,不断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坚守商业道德,强化“质量即生命”理念,自觉承担起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安全责任。开展企业质量承诺,增强社会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镇政府)

2、进一步提高园区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开展区内企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的监督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倒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制定服务企业质量措施,引导和帮助企业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指导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牵头单位:塔岭管委会;配合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县渔业局、县食药监局)

3、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宣传质量诚信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倒逼企业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

(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开展质量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增强质量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

(七)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

1、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质量工作氛围。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开展质量攻关、QC小组活动。(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

2、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质量教育,牢固树立以质取胜意识。利用培训、讲座、宣传等手段,开展以“质量强县”为主题的研讨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质量强县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以质取胜意识。加大激励约束力度,将“质量兴企”工作纳入企业全员 绩效考核,建立质量兴企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配合单位:县质监局)

3、发挥主流、新兴媒体宣传作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利用电台、电视台、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工作情况,引导和发动全民关注、支持质量强县战略工作,形成全社会质量共治。(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新闻办;配合单位: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2015年质量强县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本计划明确的目标责任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保障机制等,切实抓好落实。各单位的工作方案请于2015年5月底前报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各镇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镇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时限要求、保障机制等,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各镇政府的工作方案请于2015年5月底前报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各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质量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报县政府通报全县。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镇政府,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对开展质量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5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与2016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