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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09/15 2.9k 阅读 63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3〕10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琼府〔2015〕48号)精神,充分发挥计量在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计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计量基础建设、计量服务与保障、计量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大力推进民生计量、安全计量、产业计量,加强实用型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完善我县量传溯源体系,提升计量监管和诚信计量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计量检定和校准服务,保证全县量值传递及溯源规范、准确可靠,为质量强县提供计量保证。 

(二)工作目标 

1.科学计量:到2020年,全县社会公用最高计量标准达到10项,实现县内强检计量器具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不断完善现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法制计量:到2020年,全县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机构按照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考核授权。实现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使食品、药品及其他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保证能力有效提高。 

3.民生计量:到2020年,全县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环境监测等方面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实现依法设置计量技术机构对民用三表(水表、电表、燃气表)强制检定的全面覆盖。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过度包装平均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实现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疗计量器具检定免费。 

4.工业计量:到2020年,中型以上企业建立完善与生产、经营、节能降耗相适应的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使企业计量检测能力明显增强,计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工作 

(一)推进计量技术和标准体系建立。新建立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重点新建电能表计量标准、水表计量标准。 

(二)推进计量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学、研”项目合作,根据工业领域的检测需要,开展在线检测等新型设备检定工作的研究,促进计量科研成果转化和有效应用。    

(三)参加计量比对。积极组织参加省级计量比对,保证全县量值准确可靠。 

三、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 

(一)强化计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县级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检定实验条件建设,重点满足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医疗安全、贸易结算、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强制检定需要。 

(二)构建发挥区域计量发展体系作用。整合县内现有计量技术能力,结合县域规划定位,依托省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充分发挥好全县量传溯源体系作用,重点提高服务能源资源和重大工程建设的技术支撑能力。 

(三)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服务体系,搭建检测技术服务、技术研究、检测人才培养等平台,实现全县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共享。 

(四)完善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鼓励企业参与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协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引导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计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建立测量管理体系。 

(五)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围绕建设构建旅游岛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服务节能环保、新能源、化工和橡胶等海南新兴和特色产业。强化企事业单位内部量值传递所需要计量标准的建设,满足生产的需要。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一)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计量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配置简便、快速、有效的计量执法装备,完善计量监管手段,提高计量执法水平,不断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及所需技术支持的计量技术机构基础环境、实验设备和实验条件的建设。

(二)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管理。加快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加强计量标准检查监管。 

(三)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全县诚信计量分类监管、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计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建立以经营者自律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三位一体诚信计量机制。 

(四)强化民生计量监管。加强对重点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强化对贸易结算用的民用三表和集贸市场用各种衡器监管,确保误差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五)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检定、校准和能耗数据利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引导用能单位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使用和管理。加强对民用三表销售、维修、检定、使用环节的计量监管。 

(六)突出安全计量监管。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七)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对重大计量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市场抽查力度和覆盖面,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能效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完善投诉制度,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和单位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相关政策及保障措施,编制本地区年度计量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计量工作协调发展,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任务分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牵头组织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统筹全县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和计量工作的监管;县发改局负责全县计量检测基础建设项目立项;县科技局负责计量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成果推广;县工信局负责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所需检测能力设施建设;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安防产品、雷达测速设施及公路超限超载、集中收费等所需检测能力设施建设;县国土局负责加强和完善用于污染物及废弃排放物检测所需检测能力设施建设;县住建局负责建筑节能计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节约利用计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委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做好计量检测和管理;定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械安全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其他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系统内计量检测基础建设。 

(三)加大投入力度。定安质监局要切实加强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县财政局要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所需经费逐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发改、工信、国土、水务、农业、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对计量技术机构建设给予支持和资金倾斜;县人社局要加大对计量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计量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建设高层次、专业化计量人才队伍。加强计量文化建设,构建计量文化体系,推动全县计量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报刊等县内媒体优势,大力宣传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普及计量基础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利用“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宣传活动的契机,加大计量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企业参与、百姓关心计量工作的良好氛围。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