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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2013年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11/04 1.5w 阅读 490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2013年天然橡胶良种

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2013年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2013年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26号)、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2013年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农业厅《2013年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确保我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结合省农业厅南亚办下达的补贴指标,以及我县各镇橡胶生产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实施天然橡胶良种补贴政策,加快天然橡胶良种推广步伐,逐步提高植胶区良种覆盖率,夯实天然橡胶产业发展基础。

二、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组  长:莫汉博(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岑彩霞(县农技中心主任)

成  员:李小云(县农技中心副主任)

陈  龙(县农技中心热作股股长)

叶家桐(县农技中心热作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技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岑彩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小云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县农技中心热作股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事务。

三、补贴任务和目标

(一) 补贴任务:2013年,省农业厅下达我县橡胶良种补贴项目任务2000亩,6.6万株苗。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谁先申报先审批的原则,直到项目任务完成为止。项目实施时间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

(二)补贴目标:补贴胶园100%应用优良品种,种植成活率95%以上。定点苗木基地质量内控制度更趋完善,种苗合格率98%以上,品种纯度100%。

四、补贴对象、品种、方式

(一)补贴对象:全县的植胶农场、农户和企业(以下简称:植胶人)。

(二)补贴品种:热研7—33—97、热研7-20-59、大丰95、PR107和RRIM600、文昌11、文昌217、热研8-79等品种。

(三)补贴方式:采取实物售价折扣补贴方式。

五、补贴标准

(一)供苗标准:定点苗木基地供应的橡胶良种苗木要求袋装芽接苗2蓬叶老化以上,植株健壮无病虫害,须符合《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经检疫合格的优良种苗。

(二)补贴标准。每亩补贴33株袋装苗,中央财政每株补贴3元。另外,省财政配套每株补贴2元,地方的植胶户和农垦农场的职工植胶户均享受此项补贴(由于省财政配套资金有限,海胶集团不享受此项补贴)。

六、定点供苗基地和种苗价格

(一)定点供苗基地。根据省农业厅认定,负责供应我县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种苗的公司为海口田祥园实业有限公司,基地所在地为海口市谭文镇。

(二)种苗价格。省农业厅经多方面的征求意见,并综合今年全省橡胶苗的市场价格,议定2013年本补贴项目袋装苗的最高销售价格为每株9元,扣除财政补贴的苗款后(5元/株),差价部分(4元/株)及运费由政府其他资金配套或植胶人承担。

七、补贴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植胶人要真实、规范、不漏项填写《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向种植胶园所在地村委会提交《审批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补贴范围:1、在坡度25度以上山地种植的;2、毁坏水源林、生态林种植的;3、植胶户没有备好植胶土地的;4、植胶户提供资料不实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核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对植胶人的植胶土地和填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三)公示、审核。村委会对植胶人的申请进行汇总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在《审批表》做出初审意见并签名(注上联系电话)盖章报镇政府审核,由镇政府审核人签名盖章。

(四)审批。植胶人将经审核的《审批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公示情况证明等材料报县农技中心审批。

(五)购苗。植胶人凭经审批的《审批表》到指定的定点苗木基地签订《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按扣除中央财政补贴3元/株和省财政补贴2元/株后的差价款购苗。供苗定点基地收款人和植胶人同时在交款收据上签全名;供苗定点基地出苗人和领苗人同时在出苗单据上签全名。

八、有关要求

实行严格的审核审批制度:植胶人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对《审批表》填报信息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村委会和镇政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对所做的公示和审核意见负责;县农技中心严把审批关,安排专人对植胶户申报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认真核对,并对审批意见负责。少数植胶人需集中领苗的按照“一户一份《审批表》、一户一份《购销合同》办理。对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植胶人的申请,审批人要到实地核实,并填写《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种植大户核查表》。

附:定安县2013年橡胶良种补贴项目任务分配表

定安县2013年橡胶良种补贴项目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补贴面积(亩)

袋装苗(株)

补贴金额(万元)

1

定城镇

100

3300

1.65

2

新竹镇

300

9900

4.95

3

富文镇

100

3300

1.65

4

雷鸣镇

300

9900

4.95

5

龙湖镇

200

6600

3.30

6

黄竹镇

100

3300

1.65

7

龙门镇

300

9900

4.95

8

岭口镇

300

9900

4.95

9

翰林镇

100

3300

1.65

10

龙河镇

200

6600

3.30

合计

2000

66000

33.00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