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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三级”反假货币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8/07 1.5w 阅读 310 点赞

定府办〔2018〕77号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三级”反假货币机制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定安县“三级”反假货币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定安县“三级”反假货币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三级”反假货币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反假货币综合治理,构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群众百姓等多方联动的反假货币有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货币流通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以及“农村金融服务站”平台,坚持“打防并举,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定安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建设“县-镇-村”三级反假货币机制,努力开创反假货币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在定安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推动“县-镇-村”三级反假货币机制建设,实行组织管理,各级职责明确,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配合。实施多管齐下与办法创新,旨在构建反假货币长效机制,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反假货币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压缩假币生存空间,打击假币流通和犯罪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工作机制:

(一)县级:以定安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为主体,县政府办、人民银行定安支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定安国税局、定安地税局、县电视台、县教育局、定安工商局、县交通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二十三个单位为成员参与的组织体系。组长由县政府分管经济金融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人行定安县支行行长担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成员。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定安县支行。

(二)镇级:以镇人民政府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体,公安派出所、司法、财政、学校和镇银行营业网点参与的组织体系。领导小组长由主管财政金融工作副镇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村级:以行政村与“农村金融服务站”组成的反假货币工作站。工作站由负责治保工作的副主任任站长,指定一名反假货币宣传员,确保农村地区及社区反假货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传达、有反映。

 四、工作职责

(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定安县反假货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将反假人民币工作纳入政府对成员单位的综合业绩考评内容,通过督查、问责、约谈等多种形式推动反假人民币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人民银行定安支行:负责制订县反假货币宣传工作计划,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实施宣传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上报反映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情况;撰写宣传工作总结;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反假货币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举办反假培训班,总结和通报有关反假货币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共同提高反假货币工作人员的技能;加强同公安部门的沟通,做好反假人民币的联防联治工作,负责假币案发时货币真伪的技术鉴定;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服务站”宣传阵地作用,定期制作反假货币宣传专栏。负责反假人民币奖励的申请、办理拨付等相关事宜,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破获伪造人民币,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人民币案件,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反假人民币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加强银行假币收缴和鉴定的基础建设工作,各银行在营业柜台一次性发现假币200元或3张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110 报警,并按时向人民银行报送假币报表及假币实物;按照人民银行的反假货币宣传工作部署,组织所属网点员工依时开展定点宣传和流动宣传,宣传对象应侧重于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并将宣传工作情况报告人行定安县支行。

(四)县公、检、法部门:按照反假货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择时择地设置法制教育宣传栏,加强与反假货币相关的法制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全县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工作的正常秩序;强化假币案件的侦破、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审理、打击伪造、变造和贩卖假币的犯罪分子。

(五)县工商、税务部门:依据国家反假货币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做好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反假货币宣传教育工作;整顿管理市场,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假币、人民币图样印刷品和使用代币购物券的违法活动,没收非法实物,对构成犯罪的,应即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六)县教育局、电视台:根据国家反假货币宣传的政策、法规,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宣传工作。教育局要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对学生进行爱护人民币和反假货币宣传工作,适时举办反假币培训班,设置校园反假货币知识宣传专栏,培养学生从小树立起爱护人民币和反假货币意识,提高学生识假防伪能力。广播电视台要根据情况需要做好跟踪采访和义务报道反假货币宣传活动,主要宣传报道:真假货币识别知识、假币案件的侦破处理情况、人民币法律法规常识和宣传活动简况。

(七)县交通局:将反假货币宣传的政策规定灌输到对货物运输检查的工作中去,提高运输行业的反假货币意识。在运输检查中发现犯罪分子贩运假币时要及时制止并检举揭发,及时进行堵截和报告公安机关,以揭制和堵截假币案发的主渠道。

(八)县财政局:负责对全县反假货币经费和“农村金融服务站”宣传经费不足部分给予适当补充,将反假货币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案,以确保全县反假货币工作的有效开展。

(九)县乡镇政府:负责执行县反假货币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反假工作部署,负责检查督促本镇下辖村(居)委会反假人民币工作开展;将反假人民币工作纳入村(居)委会综合业绩考评内容,通过督查、问责、约谈等多种形式推动反假人民币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本镇实施反假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反映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情况;撰写宣传工作总结。

(十)村(居)委会:负责做好本村(区)人民币法律法规以及反假人民币、爱护人民币等方面的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农村金融服务站”反假设备的维护工作,驻站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基层宣传员作用,认真开展反假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反假人民币工作,齐心协力,积极作为,坚决防范和打击制贩假人民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人民币信誉,维护我县金融秩序,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县-镇-村”三级反假货币机制建设对全县反假货币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求真务实,开拓迎新,力求反假工作基础平台的成功构建和顺利运作。接到本通知后,各乡镇要成立主管财政金融工作副镇长为组长、公安派出所、司法、财政、学校和镇银行营业网点参与的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农村金融服务站”工作。请各乡镇、各村委会于5月底前将领导小组和负责“农村金融服务站”的村委会副主任名单报县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人民银行)。

(三)合理规划,常抓不懈。反假货币既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坚持不懈抓细抓长,久久为功;要树立金融服务社会的理念,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基层宣传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入持久地宣传普及反假货币知识。

(四)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坚决打击制假贩假人民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县域金融秩序。

(五)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做好反假信息传达和情况上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省驻县有关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