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开通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
申办低保“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定安县开通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申办低保“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开通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申办
低保“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关怀,保障生活困难的感染者和病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办理对象
具有我县常住户籍,因患艾滋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享受低保救助。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程序
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由本人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填写本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导致贫困原因等相关的内容;确实较为困难者,可申请家庭低保补助。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一方的妇女感染者必须提供婚姻登记证,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须提供出生证。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县疾控中心调查后出具证明。
5、感染者或病人本人感染艾滋病确诊阳性报告单。
以上材料由疾控中心代为受理并转交县民政局。
(二)调查程序
对申请低保的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由县疾控中心到感染者或病人家中调查其家庭生活困难程度、经济收入状况等相关情况,并将调查情况提交县民政局。
(三)审批程序
1、对于申请低保的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直接由县级部门进行家庭收入核定和审批,不通过村(居)委会、镇(街道)审核,不进行公示。
2、县民政局指定专人受理申请材料,及时对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做出审核意见,按程序审批。
县疾控中心按国家传染病防治规定对感染者或病人及时进行随访、流调及其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做出意见,按程序审批报县民政局以便发放低保金。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生活困难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或因病致死等原因,及时按相关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享受低保的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的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三、发放方法
(一)纳入低保救助的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县民政局每月通过农村信用社实行“一卡通”发放。
(二)对因病、特殊原因不能或不愿到银行领取低保金的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由疾控中心负责为其代领,再由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发放给感染者或病人,发放时要求有感染者或病人本人签字,以备查询。
本方案由县民政局和县疾控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