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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06/02 1.2k 阅读 124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湖北襄阳“4·1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自2013年4月20日至2013年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场所不发生大火,不发生因灭火救援指挥不当造成官兵伤亡。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夯实“三个基础”,即夯实网格化、户籍化社会管理基础,夯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基础,夯实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基础。

二、工作任务

以网吧、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商场市场等容纳10人以上的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集中整治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五个确保:

(一)整治单位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确保合法经营;

(二)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确保安全运营;

(三)整治疏散设施和救援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疏散;

(四)整治消防安全制度、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不落实,确保安全管理;

(五)整治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确保安全操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定安县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亮(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绵春(县政府办副主任)

杜  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徐  吉(县旅游委主任)

        梁定伟(县教育局局长)

        程  媚(县商务局局长)

        邢  莉(县文体局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许程华(县卫生局局长)

刁山虎(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人)

        田纪志(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各镇镇长、各国营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田纪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单位联络员组成。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本系统内的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四、任务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乡镇政府‘网格化’排查、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县政府重点督查”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一)县消防大队: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能部门、镇政府及国营农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在“五一”期间主要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挂牌督办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对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考评。

(二)镇政府、国营农场: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沿街“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并将公众聚集场所情况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县旅游委负责对宾馆饭店进行排查整治;县教育局负责对学校学生宿舍、图书馆以及实验室等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县公安局组织治安、派出所依法对列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县商务局对全县商场市场进行排查整治;县卫生局对全县医院门诊楼、住院楼进行排查整治;县文体局对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各职能部门要采取行政措施督促单位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拘留和行政处罚。县消防大队全面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协调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20至4月30日)。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3年5月1日至10月20日)。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及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细化目标任务,成立排查整治小组,对辖区内、行业系统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做到一个单位场所。

(三)总结阶段(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及各职能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实施奖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情况,公安机关和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次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要坚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按照“普查—督改—复查”要求,全面查找火灾隐患,不留死角。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及各职能部门在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极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单位,要积极联合县消防大队严格执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该停业的停业,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迁就。

(三)大力宣传、提高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要在主流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协调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有效组织群众做好自我防范、自我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家每户。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加强群众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群众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