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
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由H7N9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自2013年2月以来,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及浙江省先后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截止4月6日已死亡6人,预示着H7N9禽流感病毒对人类已具有很大的潜在威胁。为做好我县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做好防治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大型养殖场和养殖专业大户高暴露人群的医学监测和预防工作,加强疫情监控,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基本原则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处理,要坚持政府领导,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利、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专家组的作用,统一部署,部门配合,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原则,扎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成立定安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坤江(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汉博(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为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人民医院、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药监局、县监察局、县交通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林业局、定安工商局、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与院内感染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小组,小组下设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援组、防控小组、卫生监督小组 。具体见附件1《定安县卫生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小组》
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H7N9流感防控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布置、组织、协调、指挥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卫生厅,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2、指挥、协调疫情的应急处置,落实疫区疫点的隔离及各项防控措施的实施。
3、掌握全省、全县疫情动态,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各项工作预案、方案和措施。
4、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响应级别及响应区域,使防控工作经济、有效。
5、执行国务院、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部委的各项标准、规范、规程、原则,使防控工作科学、规范。
6、编发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简报、要情。
7、对各镇、各部门、重点单位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8、统一调配全县防控资源和储备物资。
9、组织开展防病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实施社会动员。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对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分析和报告;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向卫生厅和县政府通报疫情信息;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制定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指导各镇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县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本行政区域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组织对重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控制,抉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提出经费和药品、医疗设备、防护用品等物资需求计划;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病能力。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指导做好消毒工作和H7N9禽流感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负责乡村卫生人员的培训。
县农业局、畜牧局:制定动物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病禽扑杀、尸体和禽肉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猪只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肉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县医院作为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定点救治医院,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隔离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将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疾病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中心、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病区、发热门、隔离病室建设项目的批准立项。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猪内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理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药品、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的购置经费;保证应急处理与日常工作运行经费;对病人诊疗经费和医务人员的保健津贴给予补助。
县公安局:协助卫生部门及时做好疫点、疫区现场隔离、封锁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逃离的病人、疑似病和密切接触者的追查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所需药品、疫苗、器械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对人感染猪流感防治所需的药品、医疗设备、防护用品的储备、供应、调拨工作。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时,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关闭疫区内猪肉及其产品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猪肉及其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防疫药品和物资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县监察局:负责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中的渎职、失职及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县交通局:负责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存、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民政局:制定低收入人群及进城民工医疗救助政策;负责社会团体、个人捐助经费和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患者尸体及时、就地消毒处理;对因患病致贫的城乡居民给予社会救济。
县旅游局:负责做好来我县与外出旅游人员的健康教育、疫情监测与导游人员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知识培训,必要时劝阻或限制本地人员到疫区旅游和停止疫区的组团、接团;督促宾馆、饭店做好日常预防消毒和客人的监测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生后,组织学校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县委宣传部: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时,制定宣传计划,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开辟医疗卫生宣传栏目,加强应急处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对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县林业局:加强对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防控,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应急值守工作。
医疗机构职责:各镇卫生院、农场医院、以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发热门诊,做好发热门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症状病例的监测,仔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史,对有H7N9禽流感病例接触史的及近期曾到过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流感样病例要进行登记、及时报告,并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卫生监督所职责:负责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四、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监测、确认、报告和公布
(一)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监测
1、各镇、农场医院要与当地农业、动植物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禽间H7N9禽流感的疫情动态。一旦发生禽间H7N9禽流感疫情,立即上报县疾控中心。
2、各镇、农场医院要对养殖场或禽只交易等场所,对高暴露人群、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特别是住院的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3、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工作与流感监测工作相结合。各镇、农场医院,要加强流感等急性呼吸道暴发疫情的监测工作和疫情报告。
(二)确认和报告
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经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进行诊断及最终确认。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病例”。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三)疫情公布
省卫生厅经卫生部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发布疫情信息。
五、应急准备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卫生厅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二)培训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层层培训,重点做好基层医疗单位、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要把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纳入培训内容,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合能力,提高防控工作水平。
(三)模拟演练
依照本预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演练方案,认真组织模拟演练。演练工作要融锻炼队伍、规范程序、确立标准、宣传教育于一体,增强应急能力,全面带动防控水平提高。
(四)物资储备
储备必要的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准备相当数量的检测试剂、消毒器械、防护设备等,配备交通、通讯工具。
(五)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
设立发热门诊,落实预检分诊、转诊、隔离、消毒、医疗废物处理等制度,严防发生医院内感染。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小组,与农业、工商所、财政所、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
六、应急处置
(一)国内其他地区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疫情,本县尚未发现疑似或确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疫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国内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3、开展常规流感、H7N9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的筛查工作。
5、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知识水平。
6、全县卫生部门应急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7、设立咨询热线电话0898-63826283,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二)本县发现疑似、本地确诊或外地输入确诊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疫情,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医疗救治(由县人民医院负责)。做好病人接诊、救治、医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
2、按照卫计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中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样品采集工作。
①疫情发生后,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追溯可能的感染来源,开展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等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做好流调人员和消杀队员的个人防护。
②在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追溯传染源;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
③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划定疫点、疫区范围,必要时报请县政府,经县政府决定,对疫区实施管制。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疫情发展趋势,加强学校、农村、建筑工地、车站及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取消婚丧嫁娶宴请活动,禁止集市、庙会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学校落实师生、员工晨检制度,加强防治知识宣传,保持校舍良好通风,定期进行消毒,必要时经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采取停课措施。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要坚持严格消毒制度,必要时责令停业。交通实行健康申报和检疫制度,发现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时,采取就近就地隔离观察、治疗。
④及时做好疫点的消毒处理。县疾控中及时组织人员指导对疫点和病例活动范围内的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疫区的饮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其微生物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⑤人感染H7N9禽流感标本统一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
3、全县实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零报告制度。
4、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监测工作,实行疫情日/零报告制度。对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对高暴露人群包括从事动物饲养、贩运、销售、屠宰等人员以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H7N9禽流感病毒抗体水平检测。对每起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高暴露人群的检测人数不低于20人,若高暴露人群的总数不足20人,则增加至与高暴露人群保持密切接触者的家庭成员。
5、统一使用《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健康随访记录表》,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进行记录。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
6、疫情发生地的学校、企业、机关单位都必须落实晨检制度。中、小学或托幼机构发现2例以上疑似病例,立即停课,并对病例所在的班级、宿舍进行隔离控制。
7、县卫生监督所组成监督小组,监督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监督医疗机构落实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措施,督促检查人口密集场所防控工作的落实。
8、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9、开展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各镇、农场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清理环境卫生,开展消毒、灭蝇工作;在农村组织开展改水、改厕,推广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尤其要在疫区内广泛开展防蝇灭蝇,做好对疫区内厕所、粪坑等外环境的随时消毒,以及农村改厕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10、及时向本县有关部门和邻近县通报有关情况。
(三)出现可能的人传人病例综合防治措施
出现疑似或确诊人禽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提示病例之间存在人传人的可能时,除采取上述预防控制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更大范围内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
县疾控中心根据疫情扩散、波及的范围,在更大的范围内组织开展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疫情监测。
2、当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和病原学证据证明H7N9禽流感病毒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七、应急处置的终止与评估
(一)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末例病例发病后10天内再无新病例出现,卫生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建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卫生厅批准,解除疫情。
(二)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评估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结束后,卫生局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疫区自然地理概况、发生的原因、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疫情发生、发展和控制过程,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定安县人民政府及省卫生厅。
八、部门协作
卫生部门要加强与外事、畜牧、旅游、农业、公安、交通、教育等有关部门和毗邻地区的疫情通报与信息沟通,建立协查、联查合作机制,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九、附则
(一)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农场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二)预案启动
本辖区内出现H7N9疫情后启动预案。
附件:定安县卫生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小组
定安县卫生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小组
组 长:许程华(县卫生局局长,13976320950)
副组长:符策秦(县卫生副局长,县疾控中心主任,
13337618333)
张熙新(县卫生副局长,县监督所所长
13036049168)
成 员:陈金堂(县人民医院院长,13322077703)
王公盛(县人民医院副院长,13379935228)
莫永强(县疾控中心副主任,13379935227)
张雄军(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13078959579)
吴九涛(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13907501236)
杨秀春(县人民医院内一科主任,63990306)
林明平(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13307532872)
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符策秦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小组还分别下设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组、防控组、监督组,成员如下:
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援组
组 长:王公盛(县人民医院,13379935228)
副组长:陈 民(县人民医院,13322076002)
组 员:吴九涛(县人民医院,13907501236)
杨秀春(县人民医院,63990306)
林明平(县人民医院,13307532872)
张雄军(县人民医院,3078959579)
吴开平(县人民医院,63992098)
孙春花(县人民医院,13976326652)
吴小芳(县人民医院,63935668)
吴挺芝(县人民医院,13907511818)
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组
组 长:符策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379935228)
副组长:莫永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379935227)
成 员:莫周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876315865)
陈浩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876904247)
余腾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976325696)
朱孟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907500232)
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监督小组
组 长:张熙新(县卫生局副局长、县监督所所长,
13036049168)
副组长:符清美(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3976323661)
成 员:吴清颖(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13907501207)
陈再峰(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13379935226)
吴 俊(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13697568482)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