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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4/02/24 7.8k 阅读 206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县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现就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统计工作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制定政策和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县统计工作得到较好发展,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的质量和水平也不断提升,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决策管理的科学化对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当前基层统计基础、服务水平、人员素质和部门统计工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和在宏观决策管理中信息、咨询、监督功能的发挥。

各镇政府、各国营农场、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更加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和保障,为统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充实和稳定统计队伍

(一)充实统计机构的力量。各镇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实统计机构的力量,要成立统计站,配备2至3名统计员,特别是定城镇应配备4至5名专职统计员。各村(居)民委员会要配备统计协管员,开展统计工作,统计协管员的工作补贴由各镇政府安排解决。配备专职统计人员确实有困难的,经县政府同意,可配备兼职统计人员。

我县因没有国家调查队,为加强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和能源、服务业统计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统计工作提出的要求,县统计部门经批准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调查统计工作。

(二)加强部门统计能力建设。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配备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并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充分调动行业管理积极性,发挥部门统计作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发挥统计工作在部门管理中辅助决策的作用。

 (三)强化园区统计工作。塔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南丽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要重视、配合、支持统计工作,明确专人承担统计工作,配备相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园区的统计工作,依法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四)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要严格执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各镇政府、各单位要大力支持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足够保障。要加强统计人才的培养,培养一大批精通统计科学、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悉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统计人才。要加大统计人才的交流力度,促进统计人才为部门、基层和企事业发展服务。

三、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工作职责

(一)要落实统计工作职责。各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统计工作,确保部门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并定期、及时向县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报表、提供基本统计数据和资料。要加强对本部门和本行业统计数据的分析,为部门、行业管理提供依据。

(二)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强统计管理。县统计部门要加强部门和单位统计管理和指导,明确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建立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机制,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协调。指导各部门建立统计信息互补和共享机制,充分整合统计资源,发挥统计信息的最大效用。

 (三)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如实提供统计调查资料是法定的义务。各统计调查单位要自觉接受统计部门的统计管理和监督,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上报、交接、档案管理和工作责任等管理制度,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依法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县统计机构和各部门要对数据的采集、汇总过程严格审核把关,层层负责,重点加强对大企业、大项目数据质量的控制,提高各行业、各领域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

(四)建立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对接统计数据,交换统计资料,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各部门要按照行业统计要求,在统计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下,切实搞好部门统计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和开工项目增减变化情况等相关资料。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切实做到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统计分析力度,及时为县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统计产品。

(五)加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建立健全全县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县编委办、民政、地税、国税、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季度及时向县统计机构提供本单位行政记录基础信息和新增、变更单位的有关资料,县统计机构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建立健全全县统一、及时更新、准确完整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改善统计工作环境

《统计法》是一切统计行为的准则,是做好统计工作的保障。各镇、各单位要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各镇、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要进一步树立依法统计观念,模范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将统计数据收集、审核、加工、汇总、上报和统计资料公布、统计监督等纳入法制化轨道,认真履行统计职责。

(二)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各镇、各单位要把统计普法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各类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大型调查和日常的统计调查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要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习的内容,增强我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意识。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县统计机构应配备专人负责统计执法。抓好统计执法工作的常态化管理,监察、法制等部门要协同县统计机构建立经常性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长效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

一是要将统计信息化工作纳入我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保证建设资金投入。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县统计机构信息网络、计算机机房和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镇、行政村(社区)要保障统计调查工作所必须的计算机与网络环境等硬件设备,为镇、村居委会和企业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提供良好的物理环境。三是建设全县集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储存为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减轻基层统计负担,提高统计生产效率。四是增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系统运维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五是县统计机构要加强对部门和基层单位统计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的指导,提高统计信息化工作整体水平。

六、着力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加强统计分析和预警功能,为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统计部门要建好“数据库”,加强统计数据的开发、分析和应用,做到认真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准确把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动向。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预警,要特别关注订单、消费、出口、信贷、价格、就业、节能降耗等数据资料的变化情况,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为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预警服务。

(二)加大审核监控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和制度的要求,县统计部门要加大对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监控力度,加大数据质量监控审核。县统计部门对全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要实行专业管理、宏观调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除对定期报表严格审核外,要定期对各镇各单位数据质量进行综合检查,对各镇各单位上报的数据等主要宏观统计数据,根据税收占GDP比重、电力消耗系数等指标进行逻辑审核与评估,对不符合逻辑审核关系的数据不予认可,确保主要宏观数据准确可靠。各镇、各单位要对本镇本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数据进行监审,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搞好社情民意调查,构建干群连心桥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探民情、察民意”的重要渠道,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县统计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县民生重点、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采用电话调查、入户调查、网上调查等方式搜集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诉求和愿望,为县政府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