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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8/22 7.9k 阅读 189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

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定安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和落实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加快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步伐,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根据《定安县2013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定办发<2013>1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省级卫生县城”奋斗目标,实现所有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全面控烟,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建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加强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控烟工作的管理,成立定安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坤江(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程华(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梁定伟(县教育局局长)

陈新强(县爱卫办主任)

        陈清斌(定安工商局局长)

张熙新(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公盛(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熙民(县中医院院长)

        莫永强(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陈春儒(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张熙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景东、黄乙峰、姚世宝、莫豪积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比较完善的控烟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督导体系。

(二)控烟履约,人人有责,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应起表率作用,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三)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作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全面控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四、工作范围

通过开展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活动,为全民创造一个健康、有序、文明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镇品味。

五、实施办法

各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控烟工作计划及相关考核、奖惩、管理制度;要将控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督促检查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控烟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控烟工作的长效管理;要设立控烟监督员及控烟巡查员,开展好单位内部控烟工作并对外来人员的吸烟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制止;在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设立控烟宣传栏或橱窗,开展培训及控烟知识讲座鼓励职工的戒烟行动。圆满完成“控烟”工作任务。

六、职责分工

(一)各镇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辖区各类控烟活动,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商店(超市)等开展控烟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我县“创卫”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在本单位大力开展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来访群众遵守工作场所控烟规定,对吸烟人群进行及时有效的劝阻和引导;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控烟工作计划及相关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将控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控烟工作的长效管理。 

责任单位:县直各机关单位   

(三)县卫生局负责全县控烟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各镇、各单位的控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四)县卫生局全面负责全县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技术指导、考核评价工作。制定全县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考评办法并开展实施考核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控烟方案和计划,负责对全县各类公共场所及相关行业控烟工作的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全县各类餐饮行业的控烟工作,积极宣传控烟知识,做好餐饮从业人员的控烟培训及劝阻方式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林业部门制定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控烟方案和计划,开展对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七)教育部门制定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控烟方案和计划,开展全县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控烟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八)公安部门制定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控烟方案和计划,树立公安干警的良好形象,并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群进行劝阻工作。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九)旅游部门制定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控烟方案和计划,做好旅游景点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对吸烟人群的劝阻工作。 

责任单位:县旅游委   

(十)交通部门制定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控烟方案和计划,做好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候车室、站台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全民的行为并做好对吸烟人群的劝阻工作。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十一)文化体育部门制定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控烟方案和计划,负责科技、文化、艺术场所、体育场馆以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并做好对吸烟人群的劝阻工作。 

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十二)工商、商务部门制定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控烟方案和计划,负责各类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 

责任单位:定安工商局、县商务局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3年8月20日至8月31日):宣传工作是实现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目标的核心工作,是引导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升全民素质,营造无烟环境氛围的重要措施,对实现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具有重要意义。  

1、媒体宣传:宣传部门要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开辟专刊、专栏,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吸烟造成的危害以及健康生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让全民认清烟草的危害,远离烟草。 

2、部门整改:各镇、各单位要按照行业特点,督导开展相关控烟工作,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要在室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烟标志并更换原有破损的、纸质打印的各类不规范的禁烟标志,清理室内摆放的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并做到无人吸烟、吸烟有人劝阻。 

3、行业管理: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无烟单位”要求,制定本行业控烟的具体管理措施,设立专(兼)职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管理本单位的控烟区域,对本单位控烟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所管辖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内设立控烟劝阻员和巡查员,及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做到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不吸烟,外来人员吸烟有人劝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控烟活动,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各镇要加强室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宣传与管理,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能,依法管理室内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确保我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如期达标。 

(三)无烟创建阶段(全年) 

各镇要按照无烟单位标准,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将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及各个娱乐场所等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均创建成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无烟医院,通过无烟创建工作,推进我县控烟达标,为创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1、开展“控烟工作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控烟宣传教育,把控烟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2、开展“控烟工作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控烟工作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控烟宣传、控烟文艺和戒烟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规意识。 

3、开展“控烟工作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建立社区居民宣传制度,建立社区控烟宣传橱窗、图书角和社区控烟宣传劝阻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专题宣传、公益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促进环境整洁、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4、开展“控烟工作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健康素质教育。利用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将健康教育列入课程,落实健康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有效推进控烟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提升青少年学生健康素质。 

5、开展“控烟工作进单位”活动,促进制度化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控烟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一要建立健康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控烟教育;二要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控烟知识和劝阻吸烟技巧的培训;三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宣传,尤其是公园、车站、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控烟是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给全民建造一个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生活环境的重要工作。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控烟工作责任,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控烟氛围。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控烟工作氛围,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 

(三)上下联动,确保监管工作到位。各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依照无烟工作标准,在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控烟工作的同时,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监管工作达到全覆盖,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全县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目标。

(四)建立巡检机制,确保控烟实效。

1、创卫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将要定期对各单位控烟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各单位的控烟工作情况,对控烟工作开展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2、各单位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公共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禁止用烟接待宾客等指标纳入精神文明、行政管理考核和评先评优内容,把控烟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指标,切实落实控烟工作,提高控烟工作效果。

3、各单位控烟要做好相关资料、文件、档案的汇总和保存,以迎接上级部门的考核和验收。控烟办每年根据单位吸烟情况统计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控烟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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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