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限期开发见龙大道沿街一线空闲土地及
旧危房改造的通知
定城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7月,自县政府出台《加快见龙大道沿街一线空闲土地开工建设的意见》以来,居民报建积极性高涨,报建量和建设量明显增加,见龙大道沿街闲置土地开工建设明显加快。为了继续推进此项工作,改善见龙大道整体立面景观,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十四届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现就限期开发见龙大道一线空闲土地及旧危房改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励限期开发改造
此次涉及限期开发改造的范围为兴安大道西侧至映斗路东侧(即海口往三亚的高速公路定安出口处至县财政局办公大楼)的见龙大道沿街一线的闲置土地及旧危房、创新路西侧至环城西路东侧(即县国土局宿舍至金穗新村)的见龙大道沿街一线的闲置土地及旧危房。在此开发改造范围内的闲置土地所有者及旧危房业主,在2014年12月30日前办理施工报建手续的,居民个人建房的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若居民个人在办理完施工报建手续之后的3个月内不开工建设以致施工许可证失效的,将按相关规定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统一规划设计
(一)兴安大道西侧至映斗路东侧的见龙大道沿街一线两侧,建筑设计退线在10米及10米以上的,建筑可设计层高为5层以上。
(二)环城西路东侧至人民路西侧的见龙大道沿街一线北侧,建筑设计具体可参照《定安县定城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执行。
(三)创新路西侧至人民路东侧的见龙大道沿街一线两侧以及环城西路东侧至人民路西侧的见龙大道沿街一线南侧,建筑设计层高参照《定安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四)沿线依照立面线条简约、色彩明快的建筑风格,适当地段可进行斜坡屋顶设计。沿街两户以上相连空闲地(旧危房),可整体规划设计,联体报建;两侧已有建筑物的单户空闲地(旧危房),参照两侧建筑物风格及退线进行规划设计。
三、计征土地闲置费
从2014年12月31日起,不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参照《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计征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按照土地出让或转让总价的20%进行收取。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开发见龙大道沿街一线空闲土地及旧危房改造,不包含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投资开发项目。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