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市
县政府文县政府文件

·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02/24 1.9w 阅读 249 点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今冬明春“清剿火患”

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定安县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公传发〔2013〕861号)和《海南省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琼消安委〔2013〕20号)文件要求,深刻吸取入冬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开展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公传发〔2013〕861号)和《海南省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琼消安委〔2013〕20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 “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和今冬明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推动落实火灾隐患治理工作责任制,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全社会消防安全基础,努力实现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点场所、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我县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陈  亮(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英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杜  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杨少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冬娇(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亚群(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姚明燕(县发改委副主任)

 曾德勇(县安监局副局长)

 吴  冰(县财政局副局长)

 冯兆升(县商务局副局长)

 何发飞(县教育局副局长)

 唐南深(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裕云(县住建局副局长)

 唐  彪(县文体局副局长)

 张熙新(县卫生局副局长)

 钟  敏(县旅游委副主任)

 龙德荣(农垦驻定安办事处主任)

 王锡成(定安工商局副局长)

            梁安樑(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各镇、各国营农场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张亚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指导和督导各项工作任务,汇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奖惩。

各镇、各国营农场,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本系统内的“清剿火患”战役工作。

三、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工作任务:对社会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对建筑工地、居民楼、出租屋、物流仓储、烟花爆竹销售点、易燃易爆非法经营点、废品收购站、商贸市场、家庭旅馆、“三合一”场所和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开展一次排查,对 “两节”、“两会”等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涉及民生的供电、供油、供气、供水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开展一次排查,确保不少一家、不漏一处。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违章搭建,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等问题,督促各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

2、工作措施:

(1)保持对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应当对违法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拆除或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拘留的,依法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单位,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集中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一律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核发相关证件,已审批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该单位或场所的合法证件;对涉及“两节”、“两会”等重大活动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由公安机关提请县政府实施关停或责令停止举办。

(2)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县消防大队要充分利用通过96119热线平台,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落实举报经费,重奖举报群众,激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热情。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核查,依法督促整改,凡有举报不查、不督促整改的,对受理举报的消防大队领导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3)落实网格化和户籍化排查。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利用已建立的综治平台,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尚未建立综治平台的地区,要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确保战役结束前本地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明显提高,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监督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网上执法实行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

3、责任分工: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各镇、各国营农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工作责任,组织中、小三级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的居(村)民楼院、村组及小单位、小场所的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单位的检查、治理,县商务局要负责商场、市场、废品收购站、纳入审批范围内的加油站;县教育局要负责教育系统;县文体局要负责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迹建筑;县民政局要负责敬老院;县民宗局要负责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县卫生局要负责医疗系统;旅游部门负责星级宾馆、饭店、旅游场所及景区;县安监局要负责纳入行政审批范围的易燃易爆场所;县工信局要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工业场所;县住建局要负责在建工地;县城管局要负责违章搭建或违法建设场所;县消防大队要负责纳入监督管理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列管单位的整治,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火灾隐患整治;派出所要负责本辖区内除公安消防机构监管以外的单位,指导督促各级网格员落实网格排查;其中森林公安部门要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场所的整治。

(二)开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工作任务:彻底查清本地区非法违法建筑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依法限期整改。

2、工作措施:各镇、各国营农场、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要书面报告政府,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抄送县公安局和县消防大队。组织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违法建筑整治措施,明确各部门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在隐患整改完毕之前,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要求,严格组织巡查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对确实无法整改的建筑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优势,强制拆除或责令停用。

3、责任分工:县城管、住建、国土、旅游、文体、工商、商务、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核查统计违章建筑名单,全面解决违法建筑无证建设、使用、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等问题,要根据整治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整治、拆除范围,按计划、步骤落实整治措施。

(三)全面排查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

1、工作任务:对全县现有市政消火栓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明确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责任,建立维护保养机制,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2、工作措施:县政府明确财政、住建、交通、水务、供水等相关部门关于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的职责,推动责任落实;战役期间对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一遍,确保完整好用;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新建城区、新建道路、新建自来水管网的乡镇应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应建而未建的要全部列入建设计划,明确完成时限,落实经费保障。县消防大队要结合辖区情况“六熟悉”,落实一栓一卡制,确实掌握辖区消火栓完好情况。要在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更新当地消火栓和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情况,确保系统中数据真实准确。

3、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消防大队等。

(四)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工作任务:

(1)加强各级各类媒体宣传。重点宣传各地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报道消防部队参与灭火抢险救援的生动事例。

(2)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为目标,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的宣传;结合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入消防安全“六进”活动,广泛开展疏散演练活动。

(3)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单位员工培训和学生教学内容,建立形成常态化的培训机制,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能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100%经过培训上岗。

2、工作措施:

(1)强化媒体消防宣传。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办要开设“清剿火患”专栏、专题、专版,全面报道战役要求、部署情况和整治动态。组织对“清剿火患”战役、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城乡结合部等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化排查、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办每天至少播出3次,在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要增加播出频次;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每两小时至少播出1次。

(2)提升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各中小学校要落实每学期4节消防课,1次师生消防演练,1次寒假消防作业,每月2次组织师生到消防站参观等工作要求。各社区至少设立1处以上消防宣传栏,要制定防火公约并在醒目位置公布,每月组织1次以上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小区每栋居民楼住宅确定一名志愿消防宣传员,向每个家庭发放一份以消防安全20条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团县委要成立消防宣传志愿服务队,服务队每月深入社区、农村、城中村、小场所开展面对面宣传不少于4次。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深入敬老院等弱势群体场所和各类医院、卫生所,开展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旅游、文体等部门要深入宾馆酒店、景区景点、歌舞厅、演艺、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消防部门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系统内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并邀请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党委政府及村两委的培训。

(3)强化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县消防大队要加大消防控制室和岗位人员数量的统计、人员上岗资质的查处力度,确保值班操作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暂时不能全部取得职业资格证时,应加强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战役结束前,对所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指导率达100%。消防控制室应张贴《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流程图》,制作消防应急广播内容光盘和卡片,使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责任单位:县文体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旅游委、县卫生局、团县委、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办等。

(五)强化灭火应急救援准备

1、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组织修订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和类型预案,强化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战勤保障能力。

2、工作措施:

(1)强化实地熟悉演练。要组织消防官兵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举办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油、电、气等民生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修订完善预案,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实地灭火救援演练和拉动演练。

(2)提高战勤保障能力。要配齐配足灭火救援装备器材、灭火药剂和保障物资,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灭火救援战勤保障方案,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

3、责任单位:县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供电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消防大队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国营农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发动,周密部署。

(二)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执法措施,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县公安局及县消防大队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战役期间,要成立暗访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发现工作不落实情况、违规违纪行为,将全县通报并追究责任。

(四)定期考核排名,严格考评奖惩。县政府“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将每月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各单位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县“清剿火患”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1月24日前报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每月14日、26日分别报告工作情况。“清剿火患”战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书面总结。

“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13807511137;曾德智联系电话:18689881985、63822511。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