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定安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的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定安县良好的旅游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1.2.2 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凡发生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由各旅游企业具体参与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调动、协调相关的应急救援机构,运用一切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旅游者伤亡和危害。
1.2.3 及时报告,畅通信息。各旅游企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坚持边救援边报告,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县旅游委及所在乡镇政府报告,并及时处置和做好续报工作。
1.3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
(6)《旅行社管理条例》
(7)《海南省旅游条例》
(8)《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
(9)《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10)《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11)《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2)《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4 适用范围
1.4.1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内处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
1.4.2 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而导致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因台风、冰雹、沙尘暴、水旱等气象灾害;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因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大肠杆菌O1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旅游从业人员聚众闹事群体性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等。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1)县政府设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旅游委主任担任,成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吉同志兼任,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2)各旅游企业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企业发生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相关的协调处理工作。
2.2 工作职责
(1)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县性、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有权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县政府。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2)各旅游企业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及其办公室监督其辖区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本辖区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和警示;本辖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县旅游委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2.3 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后,县旅游委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助、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信息发布、善后工作等应急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
2.3.1综合协调组:县旅游委、县安监局牵头,事发镇镇政府、县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调配,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2.3.2抢险救助组:县旅游委、县安监局、事发镇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查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3.3警戒保卫组:县公安局牵头,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2.3.4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局牵头,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2.3.5后勤保障组:事发镇镇政府牵头,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2.3.6信息发布组:县宣传部牵头,县旅游委、县文体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2.3.7善后工作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牵头,县民政局及有关保险机构、事发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
3.预警发布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县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特殊情况,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本县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旅游委。
3.2 预警预防行动
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和各旅游企业提供的资料,经报县政府批准授权,适时发出相关的旅游警告或者旅游禁止告示。
3.3 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对旅游者的危害性及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将本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3.1一般(Ⅳ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关注级别,不向公众发布。
3.3.2较重(Ⅲ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部分人员人身安全,应密切关注相关动向或采取相关保障措施。
3.3.3严重(Ⅱ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或危及较多人员人身安全,应高度关注相关动向,并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3.3.4特别严重(Ⅰ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危及众多人员人身安全,应高度关注相关动向,启动响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4.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的伤亡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4.1.1一般(Ⅳ级):指未达到Ⅲ级及其以上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4.1.2较大(Ⅲ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l至4名旅游者重伤,或一次造成l至19名旅游者严重食物中毒的。
4.1.3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5至9名旅游者重伤或1至4名旅游者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名旅游者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l至4名旅游者中毒死亡的。
4.1.4特大(Ⅰ级):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10名以上旅游者重伤或5名以上旅游者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名以上旅游者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名以上旅游者中毒死亡的。
4.2 响应程序
发生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后,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根据紧急处置工作需要和部门职责分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事发所在旅游企业启动相应的旅游应急预案,进行具体响应,领导和组织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3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 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所在旅游企业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县旅游委报告情况。
4.3.2 县旅游委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省旅游委。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市县旅游委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4.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或发现旅游目的地有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首先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的安排。同时向县旅游委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2)旅游团队所在旅游企业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团队所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做好旅游者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旅游团队必须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旅游团队所在旅游企业要积极处理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县旅游委报告情况 。
(3)在疫情经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正式病例后,县旅游委要积极配合县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同时按照旅游团队的行程,向团队所经过市县旅游委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关防疫措施。
4.4.2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县旅游委报告。
(2)县旅游委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旅游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4.5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5.1 当发生来琼旅游的香港、澳门特区、台湾地区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措施外,接待旅游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发生的详情(包括事件经过、团队名称、伤亡人员的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报告县旅游委。由县旅游委通报县外办和县台办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4.5.2 当发生旅游从业人员聚众闹事群体性事件时,县旅游委和旅游企业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要尽快了解旅游从业人员是何原因聚众闹事,迅速解决参与旅游从业人员所提出的问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遣返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5.3 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单位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旅游企业要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6 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各旅游企业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实际演练。要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和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4.7 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各旅游企业应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4.8 新闻报道
对本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一律实行审核发布制。对严重(Ⅱ级)以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要经过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县政府审核把关后统一发布。
5.信息报告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旅游从业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县旅游委报告。
6.善后工作
6.1善后处置
事发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影响,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2 社会救助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社会各界捐赠活动。保险机构依法做好有关定损、理赔工作。
6.3 分析评估
应急结束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析总结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开展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7.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包括参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的通信录,并定期更新。县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通信畅通。
7.2 装备保障
县政府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为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及人员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
7.3 资金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需要,统筹安排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应急演练、对安全人员进行培训及购置仪器设备、抢险工具、交通工具等。
7.4 其他保障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治安维护、社会动员、紧急避难场所等保障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履行职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8.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旅游委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督促对有关部门、相关旅游企业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机构的有关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其快速抢险、营救伤员、消除危害等应急救援技能。同时,应定期组织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8.2 奖励与责任
对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 监督检查
县旅游委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9.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旅游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
定安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名单
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旅游委)
(一)组长:吴坤江(副县长)
(二)副组长:徐 吉(县旅游委主任)13976054628
(三)办公室电话 63832558
负责人:钟 敏 13976052215
联系人:邱丽荣 13876969478
二、旅游企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一)文笔峰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牟淑凤 13876033551
(二)飞禽世界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罗东升 63831150
(三)万嘉果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汪建辉 13637582555
(四)母瑞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负责人:王学广 13976051607
(五)龙门久温塘火山冷泉乡村休闲公园负责人:陈灿 13876661828
(六)丽湖水庄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石力 13876148672
(七)天籁谷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徐衷新 18808925718
(八)春阳宾馆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潘再武 13876656644
(九)黄竹1号站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周岳雄 13707570766
(十)春阳假日酒店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曾怡 13876654186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