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定安县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考核》(定府办<2013>23号)的有关规定,县政府组成考核组于2013年3月11日至15日对全县公共机构2012年度开展节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本次考核组由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统计局、工信局等单位为成员,分成3个考核小组对全县10个乡镇、59个县政府直属直单位及2个下属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评选出了6个先进单位和6名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县公共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经综合评定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县法院等6个先进单位和王上求等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与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为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做好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出新贡献。
附件:定安县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2年度定安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名单(6个)
县人民法院
定城镇政府
县财政局
新竹镇政府
县审计局
县社保局
二、先进个人名单(6名)
王上求(县人民法院)
陈威成(定城镇)
陆琼玉(县财政局)
谢雄硕(新竹镇)
吴景东(县卫生局)
李布天(县教育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印发